1933年成立的新干县苏维埃旧址就位于村中的潭丘花屋。1933年5月2日,《新淦县委员会决议》获得通过,决议中有“江西省苏维埃令(46)号,任命邓德元为新淦县委员会,宣告成立新淦县委员会”的内容。这项决议的通过,不仅表明了新干县委员会直接归江西省苏维埃领导,还宣布了新干县苏维埃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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