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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女权运动有什么影响 美国休斯顿会议内容有哪些

2023-05-05 来源:尚佳旅游分享网

大约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妇女又重新走出家庭,从而重新燃起了对政治的兴趣。她们重新走出家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战后的高消费和超前消费热潮使许多家庭入不敷出,债台高筑。这些家庭因购买汽车、住宅、高档消费品而欠下许多债务。另一方面,战后生育高峰期生下的孩子这时已到上学年龄,需要一笔可观的教育费用。这两种情况使许多家庭主妇重新走出家庭,寻找工作,以增加家庭收入。这就使她们重新对政治或平等问题发生了兴趣。

这些重新走出家庭的妇女很快就发现,20年代以来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她们的权利情况却没有明显改善。由于缺乏女权运动的强大压力,她们在政治上和法律上的低下地位没有多大改变。在工作机会、待遇等方面的性别歧视一直存在,妇女与男子同工不同酬,晋升机会很少。直到1954年,国内税收法仍明文规定不给予全职工作而同时照顾孩子的母亲以减税的优惠。

妇女的社会地位仍然很低,她们仍无权使用信用卡,无权以自己的名字购置房产、签订合同等。到1957年她们仍无权作为陪审团成员出席法庭的审判。到1963年,美国尚有26个州不允许妇女在州级法院中充当陪审团成员,最高法院和联邦上诉法院中也没有女性法官。大的律师事务所大多公开拒绝雇用女性。全美法学院的毕业生中,女性只占3%。1957年,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在毕业生典礼上竟说如果让“过多”的妇女学习法律,会影响男性对这个行业的统治。

各种歧视妇女的习惯使妇女们感到需要有一场新的女权运动。而大体上就在这个时候,波澜壮阔的黑人民权运动已经展开,这一运动及60年代的各种改革思潮对女权主义者发生了很大影响。20世纪60年代是美国历史上的改革年代,政府改革、民权运动、学生运动、新左派运动等社会运动风起云涌,追求的都是平等。这些平等本质上是一致的,虽然理解上各有不同,如黑人民权运动讲的是种族平等,而种族平等与性别平等一样,也是基于人类自然权利的平等,从这个角度看,两者所追求的平等本质上是一样的。新一轮的女权主义运动就这样开始了。

新一轮女权运动的主要领导人是贝蒂·弗里丹(Betty Friedan)。弗里丹生于1921年,1942年毕业于史密斯女子学院。1963年她出版《女性的奥秘》一书,揭开了女权运动的新篇章。作者在书中提出,二三十年代的美国妇女是生气勃勃的,但在战后却沉湎于舒适的家庭生活,只想做一个“幸福的家庭主妇”,不再到社会上去干事业;“妇女解放”和“事业”之类的字眼听起来已使人感到陌生和不自在。

她所说的奥秘指妇女的现实生活与妇女努力去效仿的形象间有奇异的差别。其表现是:妇女们按照当时的社会对她们的期望,当一个完美无缺的贤妻良母,她们最大的奢望就是生五个孩子并拥有一幢漂亮的住宅,唯一的目标就是得到和拥有她们的丈夫;但当妇女实现了这种梦想后,却在心灵上感到空虚和困扰。她采访了20位中产阶级家庭的主妇,发现她们都不同程度地表现出疲惫、空虚、坏脾气,有某种绝望的情绪。

由此她提出,妇女们除了丈夫和孩子,还有自身独特的利益,是美国社会必须面对的现实。弗里丹指责说,美国社会文化对妇女作出这种职能定位,严重限制了妇女的智力发展,迫使她们放弃理想追求,从而使家庭变成美国妇女舒适的集中营。她号召妇女走出家庭,在社会工作岗位上作出贡献。这部著作是美国自由主义女权主义的代表作,被称为世界上第二部有关男女平等权利运动的重要论著。

1966年,弗里丹创建了全国妇女组织,标志着女权主义运动的复兴。这一年,在·弗里丹等人的倡议下,全国妇女组织(NOW)在美国成立,成为西方最大的妇女组织。其基本宗旨是:妇女首先是人,是个像我们社会中的其他人一样的人,妇女必须有机会发展她们作为人的潜能;妇女必须立即行动起来,充分参与到美国社会的主流当中去,与男人一样享有真正平等伙伴关系的一切特权和责任。

由于该组织把目标定在融入主流社会,所以它的斗争策略主要是利用现存政治制度,即通过合法手段与性别歧视的现象和做法作斗争。1967年,全国妇女组织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妇女权利法案,提出了以下要求:美国国会必须迅速通过平等权利宪法修正案;保证妇女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规定产假为妇女的一种权利;减免双职工家庭养育子女费用的税收;建立免费育儿中心;实行平等的非隔离的教育;贫困妇女必须与男人一样获得职业训练、住房和家庭补助;修改福利立法和济贫计划中有损妇女尊严、私生活和自尊感的规定;妇女有权控制自身的生育能力,废除反堕胎法。

弗里丹的书及她的组织主要反映了中产阶级妇女的生活和要求。大约同时还出现了一些激进的妇女组织,由女大学生和出身中下阶层的妇女组成。她们中许多人也是民权运动、学生运动及反对越战的和平运动的参加者,主张实行革命性的变化来结束男女不平等的现状。

70年代,女权运动日趋激进。1970年黑人女律师艾林·赫尔南德兹继任全国妇女组织主席,吸引了许多黑人妇女加入组织,把工作重心放在争取堕胎权和建立托儿所上。同时出现了一大批理论性的书籍,如《性政治学》、《性辩证法》、《姐妹的联合是有力的》,这些书被统称为“新女性文学”。她们主张社会不应向妇女过分灌输“淑女形象”和“母德”的重要性,应让妇女发现自身的兴趣和接受适当的职业训练。

男人婚后仍可称先生,女士婚后也不一定就称夫人、太太。空中小姐应改为“飞机乘务员”,也可招收男性,等等。一些激进的女权主义者还把美国社会的所有罪恶都与男性至上主义联系在一起。然而,妇女若拥有地位后又当如何,似乎没有人想过这个问题。

女权运动中的另一重要组织是美国妇女解放运动。这个组织,顾名思义,寻求的是妇女解放,一种广义上的解放。它原属全国妇女组织,后来因认为全国妇女组织的斗争目标过于低、斗争方式过于温和,所以决定“另起炉灶”、“自立门户”。由于该组织的思想观点和斗争方式都比全国妇女组织激进,所以又被称为激进女权主义运动。

由于激进女权主义者把妇女受压迫的主要原因归咎于性别差异及其所产生的后果,所以她们主张在反映性别最明显的个人生活领域里“闹革命”。她们认为妇女是受男人压迫的一个“阶级”,婚姻是男人施暴的一个条件,妻子不过是妓女,家庭责任是一种奴役。她们还主张要对男人展开“性战”,或建议要与男人签订明确的“婚约”,明确双方对家庭的责任。

一些人认为没有男人也可以得到性满足,从而走向了同性恋;也有人主张以群居来代替婚姻、家庭和生儿育女的责任;还有人主张资本主义是妇女受压迫的根源,只有社会主义才能使妇女获得解放。一些激进的女权主义者举办“提高觉悟”学习班,以让众多的妇女在短期内提高觉悟,成为妇女解放运动的战士。女权激进派还倾向于仿效黑人学生组织的斗争形式,举行和参加大规模的静坐、游行活动。

女权运动在美国社会上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20世纪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成千上万的妇女关心和介入到女权运动中来。1977年在休斯敦召开的国际妇女年大会上,来自美国50个州及5个管辖区的妇女代表们通过了25条决议,其内容涉及妇女利益的各个方面,教育、就业、生育、同性恋、福利、婴儿扶养和权力分配等,无所不包。休斯敦会议显示了美国女权运动已日趋成熟,它所追求的是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全面平等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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