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公积金管理政策规定,在郑州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3、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
4、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6、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贷款额度:(夫妻最高可贷80万,无缴存余额限制)
1、双缴、第一次公积金贷、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80万。(三个条件需同时满足,最高贷80万);
2、单缴、第二次公积金贷、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贷60万。(满足任意一条,最高贷60万)。
首付及贷款比例:
1、新建商品房:首付最低30%(不分首套、二套);
2、二手房:首付最低40%(不分首套、二套)。
还款能力:
1、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不看公积金缴存余额。月供应<夫妻双方缴存基数和(近6个月平均数)×0.6。
例:首套缴存基数4500×0.6=2700(月供)、按最长年限30年单缴可贷60万;双缴基数达到6000元,可贷最高额度80万;
2、购买二套房、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
贷款金额=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余额和×15(最高不超过60万);
月供应<夫妻双方缴存基数和(近6个月平均数)×0.6;
例:(1)二套缴存 余额40000×15=60万;
基数4500×0.6=2700(月供);最长30年可贷60万;
二套必须满足以上两种条件取最低一个标准执行;重点必须无负债;如名下有首套商贷、车贷、信用贷、分月供还款的,基本拒贷了,必须结清负债征信更新方可使用二套公积金贷款。
贷款年限:
男性最多贷到65岁,女性最多贷到60岁,新建商品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二手房贷款期限不超过20年,建成时间超过20年的二手房,贷款年限最长为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