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房不可以做餐饮,工业用地是用于制造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土地使用权应当按照土地使用出让合同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经营土地。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处罚。
1、明显的区别是两者之间的性质:土地的立项不同,产权年限也不同,规划审批的地上建筑物形式也不同,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多少也不同,必须严格按照立项的批复,规划局的规划建,否则就属违规。
2、商业用房是指各类商店、门市部、饮食店、粮油店、菜场、理发店、照相馆、浴室、旅社、招待所等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以及用房,如写字楼等,还包括车库等。
3、关于商业用房的另一种解释:商业用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供商业、粮食、供销、饮食业等部门对外营业用的商店、门市部、粮店、书店、供销店、饮食店等房屋。一般指底层临街的房屋。
4、在用途上工业用房就偏向于工业行业产业了,这也就决定了两者之间建筑选址的大不同。
如果要做建设用地也只能通过国土局(有审批权限的国土局)办理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把它当作乡镇企业或者是村办企业的形式来办理,应当方便的多。
1、工业用地置换需要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
2、写个变更用途的申请,然后报送到土地局,逐级上报到主管土地规划的副市长签字然后拿着批复到规划部门办理规划变更和土地局重新签定土地出让合同或者变更土地合同,然后补交土地出让金。
3、需要办理土地转用手续。
4、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需要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改变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途的,应当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部门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