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手写申请书。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婚姻证明包含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丧偶,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离异人员需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的房屋财产分割证明。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包含工作收入证明和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单位证明。
5、房产证明包含户籍地房产证明;租住房屋的家庭或个人,房屋备案证明。
1、申请对象:当地户籍居民;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
2、申请条件:
当地居民户籍:本人或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符合本市城区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标准;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
新就业大学生: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不满5年;在本市市区就业且申请之日前已连续交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符合本市城区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标准;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外来务工人员: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满1年且申请之日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年以上;符合本市城区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标准;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3、申请材料:
《长沙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无房证明或住房困难证明;其它所需资料。
4、申请流程:
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即可,由街道办事处按规定受理、初审和公示,区住房保障局复核,市住房保障局审批发证和公示后安排配租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