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价房本质还是商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但限价房和经适房一样有出让年限的限制,购买限价房的家庭5年内不能将其上市出让,并且需要在交房后的一年以内入住。买了限价房的家庭需要在这套房里至少住满5年才内将其卖出。
1、初审。
地区房管局会在五个工作日时间内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将被转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并对申请人的收入和财产进行核查。
2、核查。
十个工作日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将会结合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等各类专业数据信息,对申请家庭的收入和财产情况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之后,材料将被转到区县民证据。区县民政局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申请的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进行核查,然后再将结果转至区县房管局。
3、审查。
区县房管局接收到申请家庭的材料后,会在五个工作内对其进行审核,凡符合限价房购买条件的,将被纳入公式范围。
4、公示。
符合限价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区县房管局将对其申请家庭人口及住房等信息进行公示,并将申请人的相关情况报送至市住保办,由然后由市级媒体对外公示。一般,各级公式期限均是5日时间。
5、发证。
对于公式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后该异议不成立的,区县房管局将向申请家庭开具有效期为一年时间的《限价商品房购买资格证明》,此资格证明申请人只可购买一套限价房。若是在证明有效期内申请人并未购买限价房,证明将会被自动作废,而作废时间超过一年时间后,申请人便可再次做出限价房申请购买。申请次数有相应的规定,申请人或是申请人配偶申请购买限价房次数累计不得超过两次。
1、购得限价房的家庭,需要在交房之日起一年内入住;
2、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五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确需转让的,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住房继续用作限价商品住房向符合条件家庭供应;
3、不得同时享受其他政策性住房。已承租廉租房等优惠政策住房的家庭,在申请暂停租金补助或优惠,且已按市场租金标准缴交租金后,由市公房管理中心出具相关证明,视为退出原承租住房,可申请购买限价房;
4、限价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按周边区域同等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一定比例测定;
5、由于限价房的特殊性,限价房过户手续和流程等方面不同于普通的商品房,房者应该多加了解,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