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钱可以用来还房贷,也可以提取交房租,用途较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8、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9、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10、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11、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
市民需要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2、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
比如,一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2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30万元,他只能提取20万元的公积金。
3、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
无论婚前还是婚后,夫妻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系统上会有记录。如果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