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交物业费是按建筑面积乘物业费收取标准计算,按月收取的。物业费从业主拿钥匙收房后就开始计算了,要注意,物业费是按月收取的,物业不能要求业主一次性缴纳一年的物业费。
应该从办理房产证之日起交。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1、业主对物业费的知晓权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规定:物业公司要定期将服务的事项、物业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向业主公开或者向业主委员会报告。目前全国绝大部分小区业主对于物业的收费项目、标准、服务质量等都不是很了解,这些问题也是业主与物业之间矛盾的一个爆发点。新规出台后小区的物业收费名录和价格必须要经过物价局审核通过,业主有权查阅收费名录和价格是否合规合法。如果物业不能提供,业主有权拒绝交物业费。
2、不得采取断水、断电、断气等方式催缴物业费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缴物业费。在新规没有出台之前,物业通过停电、停水、停止供热、停止供燃气等方式催缴物业费屡见不鲜。新规之后,物业的这些行为将是违法行为。
3、公共区域的收益归业主共有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在现实生活中,小区里面的小区的电梯广告,摊位出租,车位出租或者临时停车都有一定的收益,而本次规定物业的小区公共营收收益的一部分是业主可以享受的,也就意味着,以后每一位业主都能得到一份额外的收入。过去这笔钱基本都悄悄进了物业的口袋,多数业主也选择忍气吞声,但实际上,小区是全体业主的小区,当然这笔收益应该是属于全体业主的,从明年开始,如果物业私吞这笔资金,业主可以拿起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业主有权选择更换物业服务人员
这点是业主最关心的问题。《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业主有权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业主有权依法更换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如果业主对现有物业公司服务部满意的话只有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如果过半人数同意的话,那么这个小区的物业就可以取消了,这一举措相当于是给物业施压,能倒逼物业管理公司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促进物业服务企业的良性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