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质量问题找所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如今各个地方都非常注意对农民自建房屋的质量安全监管,包括对农民建房的地点、宅基地面积进行规定,对房屋结构是否合理、质量能否保证、安全性如何等也有相关的管理。
1、面积不可超出当地宅基地标准面积
国家规定农民在农村的房屋必须是遵守农村“一户一宅”的原则,但是如果“多宅”但总面积却没有超过标准宅基地面积的也可以,所以明年开始农民新建房子的面积必须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以内,否则将会被拆除。
2、必须按照规定范围以内的结构建造
以后农村盖房不仅只是在面积上有约束,在高度以及构造上都有相应的规定。国家规定农村盖楼的高度不可以超过2层楼高,针对具体的地区还有具体的要求。
3、必须在村部规定的范围以内建房
农民建房必须要经过村集体的批准,获取到相应的宅基地才可以,不能够私自选址建房。尤其是不属于村集体内部的宅基地范围及耕地、林地性质的土地都是不可以用来盖房子,一旦被发现了农民违反国家规定,要立刻拆除房屋来做出相应处罚。
1、双方进行协商和调解
建房者可以和施工队自行进行协商解决,这种方法当然是最好不过的。但如果双方无法很好的进行协商,那么基层房地产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将会作为调解的第三人,在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商量达成和解。
2、解除合同
如果房屋出现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的问题,并且难以通过修复办法来解决的,建房者可请求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是一种较严厉的措施,一般禁止当事人在没有任何法定或约定根据的情况下任意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