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要确定更换物业公司是大部分的业主意向,才能成功更换物业。做一个统计表格,每家每户去找业主签字“同意更换物业”。户数和面积都有过三分之二才行。
2、居民小区想要更换物业的话,那么需要到你们当地的住建局的物业科申请更换,最好等到现在物业到期了,然后选聘新的物业进入小区。
3、与小区物业公司直接交涉,以和为贵。物业公司有很多服务方面的细节方面做得不够到位,这样才会引起业主的不满。不过万事以和为贵,如果可以的话,找几个业主代表跟物业心平气和的坐下来谈谈,讲讲物业需要改进的地方,这样就可以共同进步。
4、法定更换物业管理企业的条件所需程序。当物业管理企业出现法定更换物业管理企业条件时,即物业管理企业丧失一定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资质时,其与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所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自动解除,业主委员会可以按照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条件和程序重新通过招标的方式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1、首先不要让原来的物业直接将事物交给新物业,这是不合法的交接,要由所有的业主一起决定,并且交接要在60天之内完成,原来的物业应该将相应的物品交接之后,然后离开物业管理的地方。
需要移交物业一起使用的部分、相关法律规定的资料、在服务期间里面的物业和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的技术资料、运行维护保养的记录等等。
2、原来的物业不可以用业主拖欠费用来拒绝所有业主的决定,而且在撤出物业管理区域之前,要确保物业秩序正常,不可以再向业主收取额外的费用。
3、原来的物业拒绝撤出管理,那么新的物业和业主应该和原来的物业进行协商,如果协商失败,那么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诉讼,或者是申请仲裁,不可以强行实施。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和本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对物业交接工作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