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郑重承诺:
一、认真执行国家的各项安全方针、政策,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和《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安全行为规范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为保证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坚持执行驾驶员“三检”、“三勤”、“六严禁”、“八不开”、“十不准”的规定。
三、必须做到“三不进站”、“五不出站”、严禁“超速、超载、超疲劳”驾车和酒后、服用了国家管制的精神药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驾车。
四、严格按照《车辆运输安全操作规程》驾驶,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时间运行,不将车辆私自转交他人驾驶。
五、认真维护“gps”车载终端,保持“gps”能有效使用。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安全技术状况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和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六、不开情绪车、不开冒险车、不开急躁车、不接打手持电话、不抽烟、不吃东西、不与他人闲谈,并准时参加每月15、16号、25、26号的安全学习。
七、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中途休息时驾驶员应检查轮胎、轮毂、仪表、灯光等是否正常,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八、凡“五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行驶证、营运证、二保合格证)不符的车辆不得上路运行。
九、凡临检不合格的车辆和驾驶员都不得参加营运,严禁私自更换驾驶员。
十、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和清洁工作,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如实反映行车途中的安全问题,检查车内的安全设施、设备,及时报修车辆故障。
如违反本承诺造成交通事故,本人愿意接受公司《驾驶员奖惩制度》和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市交委颁发的《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并自愿承担经济损失及造成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