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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人的财产由谁继承

2024-12-24 来源:尚佳旅游分享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只有符合其规定的继承人才有继承权,而失踪人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在继承中没有继承权。但如果失踪人在被认定为死亡之前已经成为了继承人,其继承权仍然存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六条 失踪人在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前,其继承权不发生效力,但是,在继承人身份已经确定的情况下,失踪人的继承权仍然存在。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遗弃被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种观点: 该篇内容重点阐述了失踪继承人的遗产处理方式和房产继承规定。如果继承人失踪,其应得的遗产份额应当被提存,按照正常情况继承,把份额提存。如果回来,财产归所有,如果死亡且是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财产代位继承或有他的同一顺序继承人平分。如果是在之后死亡的,由他的继承人继承。在房产继承方面,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所需提交资料包括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律分析如果继承人失踪,应该如何处理其遗产?对于失踪的继承人,其应得的遗产份额应当被提存。按照正常情况继承,把份额提存。如果回来,财产归所有,如果死亡且是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财产代位继承或有他的同一顺序继承人平分。如果是在之后死亡的,由他的继承。人继承。二、房产继承规定是什么?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一)继承公证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书;2、继承公证;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注:A、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B、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C、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D、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所需费用1、继承公证费继承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或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档次标的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文件依据1100以下(含100)5京价(房)字[1997]第419号2101以上至10002.531001以上至20001.542001以上至50000.855001以上至80000.468001以上至100000.2710000以上0.1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发生继承人死亡的情况,就意味着不存在着继承权了。但是,有一些是继承人失踪,应当将该继承人能够继承的部分予以提存,等之后看情况才能够确定最终的归属。拓展延伸房产继承是房产市场中常见的一项内容,也是家庭法中重要的一环。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房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法定继承是指在死者生前,没有立下遗嘱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每个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而对于兄弟姐妹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则享有不同的继承权。遗嘱继承是指在死者生前,其立有遗嘱的情况下,遗嘱继承人按照遗嘱内容继承其遗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遗嘱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与法定继承人不同,遗嘱继承人的继承权以遗嘱中规定的为准。在房产继承中,遗嘱继承比法定继承具有更高的优先权,遗嘱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受其他继承人的影响。同时,遗嘱继承也有一定的限制,如遗嘱必须真实、合法,且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房产继承关系到家庭关系的稳定和遗产的分配,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但也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结语结语:在处理失踪继承人的遗产时,应先到相关部门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继承人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明和证件,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遗产继承人失踪多年的,可以申请宣告失踪。遗产继承人失踪的年限已经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满后,遗产继承人未出现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失踪,然后由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具体分为三种不同的情况:1、法定继承,即继承人根据法定继承顺序取得遗产。2、遗嘱继承,即继承人根据被继承人生前订立的遗嘱取得遗产。3、遗赠扶养协议制度,即扶养人在承担了对被扶养人生养死葬义务后根据协议取得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3种观点: 法定继承纠纷中,如有继承人联系不到,下落不明的,法院应当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依法开庭审理。继承人下落不明,法院公告后,因其没有表示要放弃继承权,视为其接受继承。所以,法院应当保留其应当继承的份额。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一、儿女放弃继承权可以吗子女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但这个权利一般必须要本人亲自告诉放弃才可以的,但在决定放弃了这项权利以后,那么一般就不能再进行反悔,继承权是属于个人的权利,任何人都是不可以阻碍的。继承权作为一项权利,继承人有放弃的自由。首先,必需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包括继承人的监护人都无权放弃。其次,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第三,放弃继承权须在特定时间作出。《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继承编中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表示。遗产分割后,遗产已经变成继承人的财产,此时放弃的是所有权而不是继承权。第四,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损害他人利益。比如,放弃继承权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的抚养、扶养、赡养义务,或其他债务履行的,放弃无效。第五,放弃继承权须以法定方式作出。在诉讼前放弃的,须以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表示,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为有效;在诉讼中,继承人口头向法院表示放弃的,继承人在笔录中签名,该放弃也有效。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反悔的,须在遗产处理前提出,并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承认。因此子女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二、代位继承包括换位继承吗在遗产没有分割以前,代位继承人死亡的,其应该继承的遗产转移其继承人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第1种观点: 失踪人的财产不能继承,但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法律规定的人,或者法律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二条

第2种观点: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失踪的人的财产不能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二条,失踪人的财产应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如果代管人产生争议,或者没有符合规定的人,或者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人民法院将指定代管人。因此,当公民失踪后,其财产将由指定的代管人负责管理。法律分析失踪的人的财产不能继承。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的,而失踪人只是下落不明,不能确认其死亡。因此,公民失踪后,其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二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拓展延伸失踪人的财产继承规则及相关法律解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继承存在一定的规则和程序。一般情况下,如果失踪人在其遗嘱中明确指定了继承人,那么遗嘱将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如果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通常会根据继承法来确定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失踪人的财产将在其直系亲属中进行继承,如配偶、子女等。如果没有直系亲属,则会由更远的亲属继承,如父母、兄弟姐妹等。在确定继承人时,法院会进行相关调查和公告程序,以确保权益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继承人将获得失踪人的财产所有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总之,失踪人的财产继承需要依法进行,以保障各方的权益。结语失踪人的财产继承需要依法进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失踪人只是下落不明,无法确认死亡。因此,其财产将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如果代管存在争议或无代管能力的情况,人民法院将指定代管人。在确定继承人时,遗嘱将起到决定性作用,如无遗嘱或遗嘱无效,则依据继承法规定的顺序确定继承人。法院将进行调查和公告程序,以确保继承权益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继承人将获得失踪人的财产所有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通过依法进行财产继承,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保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二条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然人死亡后没有继承人继承遗产的,遗产用于清偿债务和税费,如果没有债务或者税款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集体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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