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1、对劳动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地审核劳动合同文本和其补充条款,既要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又要符合劳动者所在岗位或所任职务的情况。合同要明确、具体、完善,且便于操作。2、合同期管理环节把握好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这3种劳动合同期限的区别。3、劳动合同终止和续签劳动合同到期后,不能简单地办理续签合同手续,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考核,视考核情况再做决定。4、审核劳动合同的内容合法的劳动合同会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审核要点主要包含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一、劳动合同必须本人签名吗劳动合由用人单位盖章和劳动者本人签字才能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3种观点: 审查劳动合同的法律意见书怎么写致: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贵司委托,审查贵司与王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见。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下称“《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下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查贵司所提供的劳动合同,就劳动合同合法性及法律问题,现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一、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1、贵司系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可招用全日制职工并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用人单位。2、王,身份证号:,已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符合法律规定。二、劳动合同中具体条款的效力及修改建议1、第9条关于保密义务及竞业限制的规定无法律约束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规定,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但必须注意以下三个方面:a、保密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相同,至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止;如劳动者属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它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某一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及竞业禁止;b、约定保密义务及竞业限制的期间为解除或终止后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c、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必须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但法律未规定具体标准,每月支付的经济补偿在职工月工资的20%以上为宜。本所律师建议,贵司可修改如下:第9.1条修改为:乙方在任职期间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在任职期间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二年内,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第9.2条修改为:乙方在任职期间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二年内,不得到本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已开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增加9.3条为:在述规定的竞业禁止期间内,乙方遵守保密和竞业禁止义务的,甲方应于每月前以货币形式支付经济补偿元。2、劳动合同第10.3条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无效律师事务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