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解除效力的法律依据
合同解除效力的法律依据如下:
1.合同解除后,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当事人不再履行义务;
2.合同解除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合同解除的类型有哪些
1.协议解除。协议解除是指解除权人根据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行为;
2.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是指未达成合同解除条件时,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行为;
3.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成就时,合同自行解除。
三、合同解除与撤销有何区别
1.合同的解除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解除,合同的撤销必须由当事人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处理;
2.合同的解除针对有效合同而言,合同的撤销针对可撤销合同而言;
3.合同解除后,解除前已履行的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撤销后自始无效,撤销前已履行的部分也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