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限制高消费,具体如下:1、一般是被起诉并且对方已申请强制执行,但未履行民事责任,被执行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措施。2、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