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费一般由以下一些项目构成:(1)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2)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3)公用水电的支出;(4)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5)物业财产保险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7)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8)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8)行政办公支出,包括文具、办公用品等杂项以及公共关系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需要注意的是,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