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费依照物业服务合同收取,根据双方合同中的约定执行,交房前由开发商进行缴纳,实际收房后次月开始由购房者进行缴纳。
2、物业费按业主的产权面积计算,产权证书上的面积乘以物业费的单价乘以12个月即为一年的物业管理费。
一、未交房期间也需要缴纳物业费吗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由此可以看出,物业合同中约定了在开发商交房时便开始计算物业费,那么业主应当履行合同义务,缴纳物业费,但由于该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一直未成功交房,此情形物业费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二、签了购房合同也要交物业费吗
开发商交房时未提供或者公示相关证照的原件或者复印件的前提下,这个交房完全是无效的,所以更不存在要缴纳物业费一说,并且开发商要按合同约定的延期交付的条款对业主进行赔付,只等开发商证照齐全后才能正式交房。物业费也是只有正式交付业主以后,业主签收房屋后才可开始向业主收取物业费。
三、新房物业费不交后续还能收吗
新房长期不住物业费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计算。房屋交付后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都已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住宅未入住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费;新房尚未交付导致业主未入住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进行交纳,业主不需要交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