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金额没有固定标准,需要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经济状况、案件性质、社会危害性等因素而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提供担保或者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零五条规定,取保候审时,应当根据案件性质、社会危害性、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定额或者不定额的保证金交纳,如果被告人不能交纳保证金,应当提供担保或者由保证人出具保证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释法》第十二条规定,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数额应当由被告人自行交纳或者由担保人代为交纳,保证金数额应当根据案件性质、社会危害性、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定额或者不定额的确定。
总结:因为保证金金额的具体数额需要根据案件情况和被告人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因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