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债权转让后产生纠纷的诉讼主体应当是受让人与原来的债务人,如果债权是全部转让的,则受让人取代原来的债权人成为新的债权人,债务人应当向受让人履行其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