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原则是订金可以退,定金不能退;
2、但定金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返还:
(1)给付定金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2)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3)收取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4)约定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