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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知情的情形下售卖了假货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2024-03-05 来源:尚佳旅游分享网

如果仅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售了伪劣假冒商品是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但是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也就是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任何的单位都不得在明知道某产品不合格的情形下将其售卖出去,且即使是对于不知道自己售卖的是不合格产品的情形,也不得以自己不知情为由来抗辩行政单位作出的罚款等的处罚,且若是销售行为给销售者带来了人身损害,那么不知情的商家也需要承担民事赔偿金的支付责任。

一、制假售假罪量刑几年

《刑法》中没有制假售假罪这个罪名,制假售假这个行为涉及的罪名应当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根据《刑法》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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