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诈骗定罪标准为:诈骗财物价值达到0.5-5万元的构成数额较大,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诈骗财物价值达到5-50万元的构成数额巨大,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诈骗财物价值达到50万元以上的构成数额特别巨大,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如有其他加重情节的,诈骗金额未达到标准的也可能构成以上判处以上刑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