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办理流程: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2.现场取像照片,并采集指纹信息。3.缴纳证件工本费,每证40元。4.自提交申请表之日起60日内,公安机关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 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依法利用国有建设用地建造房屋的,可以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第三十四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二)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
(三)土地出让价款、土地租金、相关税费等缴纳凭证;
(四)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规定的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根据权利取得方式的不同,包括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以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批准文件。
申请在地上或者地下单独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的,按照本条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