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法规定,商品或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用户选择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禁止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含有该内容的条款无效。电子商务包括多种业务,如电子货币交换、在线事务处理、网络营销、存货管理等。
法律分析
电商法第49条规定,电商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用户选择该商品或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后,合同成立。如果当事人有其他约定,按照约定执行。电商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如果格式条款等包含该内容,则其内容无效。电商包括电子货币交换、供应链管理、电子交易市场、网络营销、在线事务处理、电子数据交换(EDI)、存货管理和自动数据收集系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四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该内容由 傅勇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