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开一间房要两个身份证。
入住酒店必须要办理实名登记,并且是一人一证。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接待境外旅客住宿,还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
旅馆,是指为旅客提供住宿、饮食服务以至娱乐活动的公共建筑。旅馆类型可分为旅游旅馆、假日旅馆、会议旅馆、汽车旅馆和招待所等。
旅馆以“安全、经济、卫生”为特点,旅馆以床位论价,一般一个床位收费为当地买一个快餐的价格,为三星级酒店房价的十分之一左右。室内设备简单,高低床、硬实的床垫和被褥,带锁的个人衣柜,使用集体浴室、洗手间。硬件要求结实、美观、实用、方便、洁净、以自助为主,备有如洗衣机、自助餐厅等,还有康乐室、公共活动室等,可根据自身特点组织各种文体活动。
旅馆的组成如下:
1、居住部分:
包括客房、厕所、浴室和服务设施等,是旅馆的主体。客房数和床位数是旅馆的基本计量单位。客房的标准包括每房间净面积、床位数和卫生设备(浴室、厕所)标准。标准较低的是多床客房(一般不宜超过4床)和共用厕所浴室;标准较高的以2床为主,配专用浴室厕所;标准更高的为单床间,卧室之外还有客厅、餐厅等套间。
2、公共活动部分:
供旅客公用的活动空间和设施,如门厅、进出口大厅、休息厅、会客室、商店、会议室、服务台、邮电所、银行、旅行社用房,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设施、餐厅、酒吧、舞厅等。其中饮食部分是旅馆中的重要内容,有些中、小型旅馆不供饮食。
3、管理部分:
管理部分包括业务、财务和行政办公室以及电话总机和职工各项生活福利用房、各类仓库、洗衣间、汽车库(分为旅馆管理用车库和客人停车库,后者一般不计入旅馆建筑面积内。
4、动力部分:
动力部分包括动力设备及其控制室。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八条旅馆对旅客遗留的物品,应当妥为保管,设法归还原主或揭示招领;经招领3个月后无人认领的,要登记造册,送当地公安机关按拾遗物品处理。对违禁物品和可疑物品,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法律依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六条
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接待境外旅客住宿,还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
第四条
申请开办旅馆,应取得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向当地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后,方准开业。
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应当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3日内,向当地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备案。
第五条
经营旅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