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承诺书无效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承诺书是否为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2、当事人做出承诺是否受到了欺骗、胁迫;
3、承诺的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他人利益;
4、承诺人是否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表示需要以书面形式。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承诺书实际上属于合同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二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