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伤未住院,应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对方负责的机动车事故,可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应获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等。残疾需赔偿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死亡需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受伤没住院怎么赔偿
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伤者没有住院治疗的,一般应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
2、如果对方为机动车且负有事故责任的,则因赔偿金额较小,可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全额进行赔偿。
3、如果协商不成的,则伤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民法典》规定,交通事故受伤但未住院治疗的伤者可要求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如果对方为机动车且负有事故责任,可以向对方保险公司要求全额赔偿。如果协商不成,伤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或死亡的,还应赔偿相关费用和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有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确需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残疾人,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