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当交通事故发生后,涉及到保险理赔时,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可以进行保险仲裁。保险仲裁是指当一方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并与对方无法达成共识时,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仲裁请求,由仲裁机构对事故责任、理赔金额等进行评定。 负责仲裁的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内部的仲裁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仲裁机构等。在进行仲裁前,应收集充分的证据材料,如现场勘查报告、医疗报告等,以确保仲裁结论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对于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依法应当依据事实、依据法律进行认定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保险人和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一样,是国家行使审判职权的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与人民法院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