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挪用公司资金罪的立案标准为:挪用公司资金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挪用公司资金1万元至3万元以上,从事营利活动;挪用公司资金5000元至2万元以上,从事非法活动。
法律分析
公安机关关于挪用公司资金罪的立案标准为:
1、挪用公司资金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挪用公司资金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司资金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拓展延伸
挪用公司资金罪的立案标准及相关审查要点
挪用公司资金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一、构成要件: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挪用公司资金;二、数额标准:挪用金额达到一定数额,通常以数十万元为界;三、主观故意:被告人明知挪用行为违法,且具有故意成份。审查要点包括:一、资金流向调查:追踪挪用资金的具体流向,查明挪用行为的真实性和数额;二、证据收集:收集相关银行流水、账目凭证等证据,以证实挪用行为的存在;三、行为动机分析:分析被告人的动机,是否存在个人经济困难或其他不正当利益诱因。综上所述,挪用公司资金罪的立案标准和审查要点对于确保公正司法起着重要作用。
结语
挪用公司资金罪的立案标准和审查要点对于确保公正司法起着重要作用,其中包括挪用金额达到一定数额、资金流向调查、证据收集和行为动机分析等。公安机关关于挪用公司资金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挪用一定数额且超过一定时间未还、进行营利或非法活动等情况。只有在满足这些要件和审查要点的情况下,才能确保对挪用公司资金罪的公正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