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

2023-10-08 来源:尚佳旅游分享网

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如果超过的,合同违法,可以不支付超过的部分的违约金。2、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过高的,超过的部分,可以不支付。

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如果超过的,合同违法,可以不支付超过的部分的违约金。2、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过高的,超过的部分,可以不支付。

劳动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劳动合同的免责条款是否有效,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但这些条款无效,劳动合同并不当然全部无效。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其他部分关于工资、社会福利等条款继续有效,可以继续执行。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是否有效

服务期与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可以约定违约金,超出的无效。换句话说除服务期与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如何认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违反服务期约定和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这两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无权要求劳动者在其他情形下支付违约金。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约定违约条款对劳动者进行罚款的,其性质应认定为违约罚款,即名为罚款,实为违约金,应为无效。

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如何约定

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约定遵守以下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法律为作限制;用人单位违约金法律也为作限制。 该内容由 吴彭龄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