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让右原则: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让右侧车辆先行,两辆车汇入一个车道里的时候,左侧车辆要让行右侧车辆。
右转让左转:相对方向行驶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是说在道路行驶的过程中,原则上向右转弯的要为向左转弯的让路,否则如果因此发生交通事故,违反交通规则的一方要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 第六项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第五十二条 第四项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