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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借条盖公司公章可以吗?

2023-10-07 来源:尚佳旅游分享网

借条盖公司公章可以,但公章并非借条有效的决定因素。借条有效与否要考虑借款事实,需综合考量汇款等情况。借条需满足条件,借款人手写为佳,打印件有效但易伪造,需签名及按手印,写明身份证号,约定还款日期或随时主张返还,款项交付宜银行转账,需收取收据和身份证复印件。借条证明借贷关系,不足以证明履行交付款项义务。无还款日期的借条可随时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为3年,超过时效需主张其他中断或中止事由。

法律分析

一、写借条盖公司公章可以吗

是可以的,但盖有公司公章借条不一定有效,因为借条是否有效,应首先考虑借款事实,这是目前审理借贷案件法院审查的第一要素。因为仅有公章而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签署,肯定对于借贷事实需要特别审查的。而借贷事实,需要结合汇款等情况去综合考量。

借条要满足一些条件才有效:借条以借款人手写为佳,但要注意书写规范。借条打印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容易伪造。借款人签名同时应按手印。借款人的信息一定要写清楚身份证号,并要在书写借条时要求借款人提供原件进行核对。借款发生的日期—定要写清楚,最好精确到日,可以在借条中约定还款日期,未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款人可随时主张返还,约定了还款日的,需在还款日届满时,方可要求返还。还款日届满仍未返还的,出借人应在三年内起诉,逾期可能丧失胜诉权。款项的交付尽量选择银行转账的方式,可以在借条中明确对方收取款项的账号和转账日期。对于转账,可以备注借款的用途。如金额较小,现金交付时应在借条中注明双方的借款是通过现金交付的。

无论哪种方式,都要求由借款人书另外书写已经收到款项的收据。借条只能证明双方之间有借贷合同关系,不足以证明借款人已经履行了交付款项的义务。借条出具后,应同时收取借款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结婚证复印件。若借条上有公章,那么可以认定借款人是单位,如果借条上不仅有公章,还有公民个人的签名的,此时签字的人、单位都负有偿还债务的责任。

二、借条没写还款日期有效吗

(一)如果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出借人(贷款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偿还,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二)对于没有写还款日期的借条,如期间向借款人主张过借款,那么一般自向借款人主张之日或者借款人明确拒绝还款之日起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3年,最长为20年。如果超过3年诉讼时效,出借人仍然可以起诉。但是如果借款人以诉讼时效已经届满抗辩的,且没有任何诉讼时效中断或者中止事由的,法院将不支持出借人的诉讼请求。

(三)如果出借人一直未向借款人主张,那么诉讼时效也未起算,出借人仍然可以起诉。

写借条可以盖公司的公章,在借条里面没有注明还款期限也是有效的,因为还款期限并不是借条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有效期是二十年,二十年后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受理,而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有效期是三年。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可以盖公司的公章,并且即使没有注明还款期限,借条仍然是有效的。然而,为了确保借款的合法性和权益保护,建议在借条中注明还款日期。此外,借条的有效期根据是否注明还款期限而有所不同,未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有效期为二十年,而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有效期为三年。因此,在起草借条时,请确保明确注明还款期限,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并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等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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