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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撤诉后,诉讼费能否退还?

2024-04-29 来源:尚佳旅游分享网

撤诉后诉讼费退还问题:根据《诉讼费缴纳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申请撤诉的,可减半缴纳案件受理费。撤诉后,诉讼费由原告或上诉人负担。退费时间没有严格规定,但若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移送处理、案件发回重审、或一审法院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且二审维持裁定,应退还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总之,撤诉后的诉讼费退还与具体情况和法院裁定有关。

法律分析

一、撤诉后诉讼费退吗

(一)根据《诉讼费缴纳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缴纳案件受理费。”你的情况符合这个规定,申请撤诉可以让法院退还一半的诉讼费。

(二)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民事案件的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三十四条,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二、撤诉后诉讼费谁负责。

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民事案件由原告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三十四条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三、撤诉后诉讼费多久能退回有没有时间规定?

关于退费时间,现行法律没有严格规定。

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结语

根据《诉讼费缴纳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缴纳案件受理费。因此,撤诉后法院会退还一半的诉讼费。具体退费时间没有严格规定,但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或需要继续审理,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可能不会退还。此外,如果一审法院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并且上诉被维持原裁定,一审法院应退还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章 司法救助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缓交诉讼费用经审查符合本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立案之前作出准予缓交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五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的民事案件,标的额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一条 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

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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