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察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校于近期进行了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中的头等大事,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以及学校一贯重视安全教育,对安全工作常抓不解。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我校成立了由校长为组长,德育处、总务处、少先队大队部、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安全自查小组,对学校安全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通过检查我们认为学校安全工作开展得细致扎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1、学校组织机构完善。学校成立了由校长刘宏春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政教主任、总务主任、护校队队长、大队辅导员,各班主任担任组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加强了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健全。
2、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镇综治办和学校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学校与全校教师签订了50余份(含幼儿园)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学校与门卫、与食堂工友、与各班班主任签订了41余份(含幼儿园)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与中午离校学生家长签订了79余份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学校与全校学生家长(含幼儿园)签订了1391余份(含幼儿园)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每学期期初、期中、期末为学生下发《致学生家长一封信》6694余份(含幼儿园826份),进一步细化职责,使广大教师能与学校领导上下一心,使学生家长与学校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