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情况:
第一,刑事追诉期内的案子,依法执行。
第二,已超出刑事追诉期的案件,不再追究。
根据《刑法》规定,追诉期指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一、追诉期过了还是不行怎么判刑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超过追诉时效后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立案的案件应当撤销,所以是不会判决有罪的。根据刑法第87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刑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经过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经过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查院核准。追诉期限会根据案件量刑程度不同,规定的追诉时效长短不一,范围从5年到20年不等。也就是说当事人如果在案发后20年内都没有报警,那么犯罪分子就不再被追究刑事责任。不过,对于网上追逃或者公安机关已经立案的,即便是时间再久,犯罪分子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一般小案子多久就不追究了
一般小案子六个月后就不追究了。具体规定如下:
1、治安案件到案处理两个月结案,未报案立案的,六个月后不追究;
2、刑事案件只要立案,均以撤案或者起诉为结案依据;
3、事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4、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三、六种犯罪不再追究责任
不追究刑事责任是指,司法机关对事件当事人依法作出的不负刑事责任的决定,而追究刑事责任时,一般就意味着当事人面临坐牢等处罚结果。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的,则不追究刑事责任:
1、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注意“显着轻微”与“犯罪情节轻微”两者的不同。前者法律不认为是犯罪,后者则已经构成了犯罪。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此类法定情形是指,当案件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时,将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在我国,特赦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发布特赦令;
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检察院予以监督,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予以执行。特赦令具有免除刑罚,终止刑事追究的法律效力。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此类案件是指自诉案件,自诉案件需要自诉人(往往是被害人)自己到法院对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起诉,如果自诉人没有起诉,则不予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具有人身专属性,是一种严格的个人责任,刑事责任只能由犯罪分子本人承担,不可转移,不能替代,亦不能及于没有犯罪的第三者。
所以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时,专属于其个人的刑事责任也随之消灭,自然不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