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乙方的投标文件的承诺,按不高于投标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向市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优质的货物和服务。
2、保证对市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优先安排。
3、指派专人负责市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办公用品供应业务。
4、保证向市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免费送货、安装、调试和培训服务。
5、保证向市行政事业单位提供的货物是真实的、无虚假的、合格的未使用产品。
6、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售后服务条款”向市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售后服务,并保证提供的售后服务不低于生产厂商的标准。
7、维修响应时间在2个小时内,保修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
8、保证维修零配件供应。
9、保修期外的零配件价格和人工费用不高于国内市场平均价格。
10、提供的零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全新正版产品,并根据维修情况做好免费跟踪服务。
11、维修时,妥善保管被更换的旧配件,并交用户单位处理,在未经用户单位同意的情况下不擅自丢弃。
12、建立市行政事业单位采购资料档案,并免费为市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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