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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合同

2024-03-14 来源:尚佳旅游分享网
施工安全合同

甲方 乙方

经项目部多方考察,由乙方承揽我集团公司的 工程部分工程施工任务,现就施工当中的安全生产等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必须经常开展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二、乙方施工队队长是该工队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该工队的所有人员、机械、车辆、机具、用电等负全责,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积极配合甲方创建文明工地(场地整理、场面布置、宿舍整理、饮食卫生)。

三、施工当中涉及电器、机具、线路的接拆安卸等工作内容时,乙方必须有一名持国家正式部门颁发上岗证的专业电工,非专业电工严禁随意操作各种电器和机械用电线路、严格遵守有关各项技术规章及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一切不安全用电事故的发生。

四、乙方必须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其施工现场的电器、设备、人员的安全,经常检查工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施工机械、车辆、机具、人员应在甲方管理人员指定的区域内作业,并提高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六、乙方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应及时检修保养,保障良好的安全操

作性能。严格遵守各项交通法规制度,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在施工期间乙方发生任何交通安全事故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完全承担。

八、乙方施工人员不得随意从堤顶向坡底抛弃杂物及施工用具、用料等,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九、乙方施工人员应杜绝和当地群众之间的酗酒、打麻将、玩纸牌、打架及非正常往来,降低不安全因素,并爱护周围环境及群众庄稼,不得践踏、破坏和偷盗,否责后果自负。

十、任何非机械操作手和车辆驾驶人员不得私自操作或驾驶施工机械和车辆,否则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等责任自负。个别民工因故自行出走、失踪、生病等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二、临河施工,乙方人员不得下河戏水、捕鱼,否则由此造成的人员溺水、伤亡、疾病等后果,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三、在停工期间,乙方全天须派一名工人在工地值班,防止机具、设备等丢失。

十四、甲方每月对工地安全工作检查两次(项目:供电线路、设

备、预防措施等)综合科牵头,项目经理、总工、生产科长、质检科长、各施工队长、安全员参加,每月15号及月底为安全检查日,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尽快实施。

十五、确因施工需要,甲方应为乙方部分施工人员发放防护用品,

保护乙方人员的身体健康及安全。

十六、汛期施工乙方施工人员要提高自身警惕性,发现汛情或其它有可能危及到工程和人员人身安全的隐患时应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和项目部报告。当汛情来临时听从项目部人员的统一安排,及时撤离现场,有必要时应根据项目部的安排及时参加防汛抢险工作。

十七、因乙方造成的不安全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及经济损失。

十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从签字之日起

生效。工程结束,工队、机械车辆撤离现场后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二零零八年 月 日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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