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木工 瓦工 抹灰工 建筑油漆工 防水工 钢筋工 混凝土工 架子工 石工 测量放线工 建筑材料试验工 工程安装钳工 管道工 电梯安装维修工 工程电器安装调试工 通风工 安装起重工 筑炉工 混凝土制品模具工 推土、铲运机驾驶员 职业编号 13-001 13-003 13-005 13-008 13-011 13-012 13-013 13-014 13-006 13-015 13-016 13-021 13-022 13-036 13-023 13-024 13-025 13-026 13-018 13-029 名称 挖掘机驾驶员 起重机驾驶员 塔式起重机驾驶员 中小型建筑机械操纵工 工程机械修理工 工程凿岩工 工程爆破工 桩工 筑路工 下水道工 沥青工 道路巡视工 道路养护工 下水道养护工 污水处理工 污水化验监测工 污泥处理工 沥青混凝土操作工 管函顶进工 隧道工 职业编号 13-030 13-027 13-028 13-031 13-032 13-033 13-034 13-035 13-038 13-039 13-040 13-049 13-041 13-042 13-043 13-045 13-044 13-046 13-047 13-048
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外里脚手架
第1条 搭设或拆除脚手架必须根据专项施工方案,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训练,考核合格后发给操作证,持证上岗操作。
第2条 钢管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扣件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第3条 竹脚手架的立杆、顶撑、大横杆、剪刀撑、支杆等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厘米,小横杆直径不得小于9厘米。达不到要求的,立杆间距应缩小。青嫩、裂纹、白麻、虫蛀的竹杆不得使用。
第4条 木脚手板应用厚度不小于5厘米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0-30厘米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板的两端8厘米处应用镀锌铁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 第5条 竹片脚手板的板厚不得小于5厘米,螺栓孔不得大于1厘米。螺栓必须打紧。竹编脚手板必须牢固密实,四周必须用16#铁丝绑扎。
第6条 脚手架的绑扎材料应采用8'镀锌铁丝或塑料蔑,其抗拉强度应达到规范要求。
第7条 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架子宽度不得大于12米,大横杆应设四根,步高不大于1.8米。钢管的立杆、大横杆接头应错开,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
第8条 竹脚手架必须采用双排脚手架,严禁搭设单排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宽度不得大于回米,且应采用四根大横杆。 第9条 竹立杆的搭接长度和大横杆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米。绑扎时小头应压在大头上,绑扎不得少于三道。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相交时,应先绑两根,再绑第三根,不得一扣绑三根。
第10条 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与地面的夹角不得大于60度,架子高度在7米以上,每二步四跨,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设连墙点,拉点应固定在立杆上,做到有拉有顶,拉顶同步。
第11条 主体施工时在施工层面及上下层三层满铺,装修时外架脚手板必须从上而下满铺,且铺搭面间隙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搭接应严密,架子在拐弯处应交叉搭接。脚手板垫平时应用木块,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第12条 翻脚手板必须两个人由里向外按顺序进行,在铺第一块或翻到最外一块脚手板时,必须挂好安全带。
第13条 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l.2米,坡度不得大于1:3,防滑条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
第14条 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必须绑l-1.2米高的护身栏杆和钉20-30厘米高的挡脚板,并满挂安全防护立网。
第15条 砌筑用的里脚手架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米,高度应保持低于外墙20厘米,支架间距不得大于1.5米,支架底脚应有垫木块,并支在能承重的结构上。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支架间
应绑斜撑拉固,不准随意搭设。
第16条 拆除脚手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拆除脚手架时,必须有专人看管,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非工作人员不得人内。拆除连墙点前应先进行检查,采取加固措施后,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交叉作业。
第17条 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
第18条 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严禁往下抛掷。
南通神勇(沪)嘉定党校项目部
泥水(砌筑)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爬梯。不准站在砖墙上做砌筑,划线(勾逢),检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第2条 砌砖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砍砖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应将架上脚踏板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第3条 山墙砌完后应立即安装衔条或加临时支撑,防止倒塌。 第4条 起运吊砌块的夹具要牢固,就位放稳后,方可松开夹具。使用斗车时,装车不得超重,卸车要平稳,不得在临边倾倒和停放。 第5条 在屋面坡度大于25度时,挂瓦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必须有牢固的挂钩。没有外架子时檐口应搭设防护栏杆和挂设防护立网。 第6条 屋面上瓦应两坡同时进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稳。屋面无望板时,应铺设通道,不准在行条、瓦条上行走。屋面的临边必须设有防护,方准操作。
第7条 室内作业时,2米以上(含2米)必须搭设牢固里脚手架,铺好脚踏板,不准使用铁桶、垫砖、木凳等。
第8条 室内作业使用照明时,不准擅自拉接电源线,严禁使用花线、塑胶线作为导线。
第9条 砌筑时需要使用临时脚手架时,必须有牢固支架,架板应采用长2-4米,宽30公分,厚5公分的杉木跳板或竹跳板,垫砖不得超过三块。
第10条 砌筑操作时,架板上堆砖不得超过三皮。砌筑与装修时使用
板不得同时由两人或两人以上操作。工作完毕必须清理架板上的砖、灰和工具。
第11条 在高处架上砌筑与装修操作时不准往上或往下乱抛扔材料或工具,必须采用传递方法。
第12条 泥普工使用井架提升机,人站在卸料平台出料时,必须等吊篮停靠稳定后方可拉车出料,先开吊篮停靠装置方可进人吊篮内推拉斗车。
第13条 泥普工使用井架提升机,人站在卸料平台出料时,必须服从指挥,正确使用联络信号,吊篮下降时人必须退至安全位置,方可向开机人员发出升降信号。
第14条 泥普工在楼层面卸料(砖、砂浆等材料)时,不得将材料卸在临边1米的范围内。
第15条 运料工在运送材料时不得从井架吊篮下通行,在发现吊篮防护门发生故障时,不得向井架操作工发出升降信号。
第16条 砖块垂直运输,应采用铁笼集装。塔吊吊运时严禁在塔吊下站人或进行作业;采用塔吊安装楼板时,在其下层楼内不得进行作业。 第17条 严禁站在墙顶上进行砌砖、勾逢、清洗墙面以及检查四大角等工作。
第18条 搬运石块时,必须拿稳、放牢,防止伤人。
第19条 砖墙(柱)日砌高度不宜超过1.8米,毛石日砌高度不宜超过1.2米。
南通神勇(沪)嘉定党校项目部
泥水(抹灰)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米。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不应超过两人。
第2条 不准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器物处搭设脚手板。阳台部位粉刷,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严禁踩踏在脚手架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栏板上进行操作。
第3条 机械喷灰涂料时应戴防护用品。压力表、安全阀应灵敏可靠,输浆管各部位接口应拧紧卡牢,管路摆放顺直,避免折弯。 第4条 输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超压和管道堵塞,应卸压检修。
第5条 贴面使用预制件、大理石、磁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安装要稳拿稳放,待灌浆凝固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 第6条 使用磨石机,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金刚砂块安装必须牢固,经试运转正常,方可操作。 第7条 顶棚抹灰应戴防护眼镜,防止砂浆掉入眼内。 第8条 应避免交叉作业,防止坠物伤人。
南通神勇(沪)嘉定党校项目部
木工支模拆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第2条 采用行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第3条 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第4条 支设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第5条 支设独立梁、柱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启模上行走。
第6条 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工完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
第7条 拆除薄腹梁、吊车梁、行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
南通神勇(沪)嘉定党校项目部
木构件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8条 在坡度大于25度的屋面上操作,应有防滑梯、护身栏杆等防护措施。
第9条 木屋架应在地面拼装。必须在上面拼装的应连续进行,中断时应设临时支撑。屋架就位后,应及时安装脊讯拉杆或临时支撑。吊运材料所用索具必须良好,绑扎要牢固。
第10条 在没有望板的屋面上安装石棉瓦,应在屋架下弦设安全网或其它安全设施,并使用有防滑条的脚手板,钩挂牢固后方可操作。禁止在石棉瓦上行走。
第11条 安装二层楼以上外墙窗扇,如外面无脚手架或安全网,应挂好安全带。安装窗扇中的固定扇,必须钉牢固。
第12条 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第13条 钉房檐板,必须站在脚手架上,禁止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第14条 据齐模条、檐口橡条或封口板时,必须挂牢安全带,站稳或坐牢操作。
第15条 安装木顶棚或屋顶构件时,在作业区范围内应设有警示标志,禁止非作业人员和车辆通过。
南通神勇(沪)嘉定党校项目部
木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平刨机
第16条 平刨机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禁止使用。
第17条 刨料时应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要按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少于3厘米。禁止手在料后推送。
第18条 刨削量一般每次不得超过 1.5毫米。进料速度保持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刃上方回料。
第19条 刨厚度小于 1.5毫米或长度小于 30厘米的木料,必须用压板或推棍,禁止用手推进。
第20条 遇节疤、他搓要减慢推料速度,禁止手按在节疤上推料。刨旧料必须将铁钉、泥砂等清除干净。 第21条 换刀片应先拉闸断电或摘掉皮带。
第22条 同一台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吻合。刀片焊缝超出刀头和有裂缝的刀具不准使用。紧固刀片的螺钉,皮嵌人槽内,并离刀背不少于10毫米。
二 圆盘锯
第23条 圆盘锯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应上紧。
第24条 操作时要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第25条 进料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厘米,不得用手硬拉。
第26条 锯短窄料应使用推棍,接料应使用刨钩。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南通神勇(沪)嘉定党校项目部
模板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27条 凡锈蚀、变形严重的钢管、门式架及配件均不得使用。 第28条 凡遇到恶劣天气,如大雨、大雾及6级以上的大风,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风力达到5级时,不得进行大块模板、台模等大件模具的露天吊装作业。
第29条 在高空拆模时,作业区周边及进出口应设围栏并加设明显标志和警告牌,严禁非作业人员进人作业区。垂直运输模板和其它材料时,应有统一指挥、统一信号。
第30条 脚手架的操作层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超载的材料。交通过道应有适当高度。工作前应检查脚手架的牢固性和稳定性。 第31条 在模板支撑系统末钉牢前不得上人,在未安装好的梁底板或平台上不得放重物或行走。
第32条 登高作业时,连接件(包括钉子)等材料必须放在箱盒内或工具袋里,工具必须装在工具袋中,严禁散放在脚手板上。 第33条 装拆组合钢模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钢模板及配件应随装随转运,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已松动作必须拆卸完毕方可停歇,如中途停止拆卸,必须把松动件固定牢固。
南通神勇(沪)嘉定党校项目部
钢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第2条 拉直钢筋时,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米区域内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杠,应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
第3条 展开盘圆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第4条 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掌克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30厘米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
第5条 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等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第6条 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第7条 绑扎立柱、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米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米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第8条 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第9条 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时,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绑扎时应挂好安全带。
第10条 起吊钢筋骨架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离地1米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第11条 绑扎立柱、墙体钢筋时,不准将木棒或衡木插入钢筋骨架内,并坐在木棒或行本上操作。
第12条 钢筋超长时,捆扎应牢固,使用塔吊、井字架提升机的独立把杆应在起重工指挥下进行吊运到施工层面的作业。若使用人工传递应拟定操作方案并应在监护下进行操作。
第13条 在操作平台上堆放钢筋或物料应牢靠,操作工具不用时,必须装在工具袋内,以防坠物伤人。
第14条 使用钢筋冷拉机、切断机、弯曲机,应遵守钢筋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先检查后使用,使用后切断电源,设备应做好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南通神勇(沪)嘉定党校项目部
钢筋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 冷拉和张拉
第15条 冷拉卷扬机前应设置防护挡板,没有挡板时,卷扬机与冷拉方向应成90度,并且应用封闭式导向滑轮。操作时要站在防护挡板后,冷拉场地不准站人和通行。
第16条 冷拉钢筋要先上好夹具,离开后再发开车信号。发现滑动或其它问题时,要先行停车,放松钢筋后,才能重新进人操作。 第17条 冷拉和张拉钢筋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应力和伸长率进行,不得随便变更。不论拉伸或放松钢筋都应缓慢均匀,发现油泵、千斤顶、锚卡具有异常,应立即停止张拉。
第18条 张拉钢筋,两端应设置防护挡板。钢筋张拉后要加以防护,禁止压重物或在上面行走。浇灌征时,耍防止震动器冲击预应力钢筋。 第19条 干斤顶支脚必须与构件对准,放置平正。测量拉伸长度、加楔和拧紧螺栓应先停止拉伸,并站在两侧操作,防止钢筋断裂,回弹伤人。
第20条 同一构件有预应力和非预应力钢筋时,预应力钢筋应分二次张拉,第一次拉至控制应力的70-80%,待非预应力钢筋绑好后再张拉到规定应力值。
第21条 电热张拉的电气线路必须由电工安装,导线连接点应包扎,不得外露。张拉时,电压不得超过规定值。
第22条 电热张拉达到张拉应力值时,应先断电,然后锚固,如带电操作应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钢筋在冷却过程中,两端禁止站人。
二、切断机
第23条 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15厘米。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第24条 切断钢筋禁止超过机械的负载能力。切断低合金钢筋等特种钢筋,应用高硬度刀片。
第25条 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等26条 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短头和杂物。在钢筋摆动范围内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三、弯曲机
第27条 钢筋要贴紧挡板,注意放人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开错。
第28条 弯曲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
互相配合,不得拖拉。
第29条 调头弯曲,注意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换插头、加油和清理,必须停机后进行。
四、冷拔丝机
第30条 先用压头机将钢筋头部压小,站在滚筒的一侧操作,与工作台应保持50厘米。禁止用手直接接触钢筋和滚筒。
第31条 钢筋的末端将通过冷拔的模子时,应立即踩脚闸分开离合器,同时用工具压住钢筋端头防止回弹。
第32条 冷拔过程中,注意放线架、压辅架和滚筒三者之间的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机修理。
五、点焊、对焊机(包括墩头机)
第33条 焊机应设在干燥的地方,平稳牢固,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导线绝缘应良好。
第34条 焊接前,应根据钢筋截面调整电压,发现焊头漏电,应立即更换,禁止使用。
第35条 操作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和手套,并站在橡胶板或木板上。
工作棚要用防火材料搭设。棚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配备按规定规格
和数量的灭火器材。
第36条 对焊机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极(铜头),要定期检查修理。冷却管
保持畅通,不得漏水和超过规定温度。
南通神勇(沪)嘉定党校项目部
砼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车子向料斗倒料,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撒把。 第2条 用井架运输时,小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要挡牢,稳起稳落。
第3条 浇灌破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站在溜槽板上操作。
第4条 用输送泵输送检,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须牢固,输送前必须试送,检修必须卸压。
第5条 浇灌框架、梁、柱进,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第6条 浇捣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灌圈梁、雨篷、阳台应设防护设施;浇捣料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铺设临时脚手架,以防人员下坠。
第7条 不得在硷养护窑(池)边上站立和行走,并注意窑盖板和地沟孔洞,防止失足坠落。
第8条 使用震动棒应穿胶鞋戴绝缘手套,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
第9条 预应力灌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输浆管道应畅通,阀门接头要严密牢固。
振动器的使用
第10条 使用前必须检查,旋转方向应与标记方向一致;连接各部位是否紧固,减振装置是否良好,经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使用。 第11条 电源动力线通过道路时,应架空或置于地槽内,槽上必须加设盖板保护。
第12条 使用插人式振捣器时,一人操作,另一人配合掌握电动机和开关。胶皮软管与电动机的连接必须牢固,胶管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厘米,以免折断,并不得多于两个弯。操作时,振捣器应自然垂直地沉人检中,拉管时不得用力太猛,如发现胶管漏电现象,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检修。
第13条 振捣器不准放置在初凝的权、地板。脚手架,道路和干硬的地面上进行试振。如检修或操作间断时,应切断电源。
第14条 雨天操作时,振捣器的电动机应有防雨装置。在使用时要注意棒亮与软管的接头必须密封,以免水浆侵人。
第15条 电源问箱,距实际操作地点,最远不得超过3米。电闸箱如有专人看管,必须精神集中,及时按指挥信号准确送电。
第16条 插人式振捣器在钢筋网上面振捣时,应注意勿使钢筋夹住振动棒或使棒体触及硬物而受到损坏。此外,还要随时注意电线的绝缘,如发现漏电或电动机零线脱落,应及时切断电源进行修理. 第17条 工作时,振动棒不能插人太深,棒的尾部须露出1/3-1/4为宜。软轴部分不得插入检中,否则振捣后的检会将振动棒挤住,
造成不易接出。
第18条 工作时,每次振动时间可根据征o群落度决定,坍落度愈小,振动时间愈长。一
第19条 柱不宜做长时间的振捣。否则会使下层的石子与水泥砂浆离析,从而影响征的质量。
第20条 在冬季施工时,如因滑润油脂凝结而不易启动时,可用炭水缓烤振
动棒,但不能用烈火烤或用洗水烫。
第21条 用绳拉平板振捣器时,拉绳必须绝缘和干燥。\"两人应密切配合,移动和转向时,应团在平板的两端不得俊在电动机上。 第22条 搬动平板式振捣器,必须从两边始运,动作要一致,并防止障碍物拌倒。
第23条 振捣器与极之间的连接螺栓,要经常予以紧固,引人振捣器的动力线应固定在平板上,电器开关须安装在手柄上以便启闭。 第24条 在操作中进行移动时,须使与电动机的导线保持足够的长度和松度,勿使其拉紧。以免线头被拉断。
第25条 振捣器的外表面应保持清洁,不得使水泥浆粘结在电动机壳上,以免防碍电动机散热。
第26条 操作振捣器时,电动机温升不得超过75度,必要时停机降温,运转中发现障碍,应立即停机排除。
第27条 当在一个构件上使用几台附着式振捣器同时工作时,则各个振捣器的频率必须保持一致,以免产生互相干扰等现象
第28条 带有缓冲弹簧的平板式振动器,。弹簧要有良好的弹性,以免在工作中振坏用动机壳体0
第29条 振捣器使用完毕后必须清洗干净,保持清洁,各连接接头不得有水泥浆粘住,以免丝扣受到胶结,而影响连接。捣动器清理后应放置在干燥的室内。
第30条 用风动振捣器时,首先要检查空气软管有无破裂走气,接头是否安
装紧密完好,气阀开启后应逐渐开大。
南通神勇(沪)嘉定党校项目部
普 通 工
1、挖土方两人保持间距2~3米,不准掏洞施工。
2、开挖沟槽、基坑等根据土质、深度按规定放坡,加固支撑,挖出的土应按规定堆放。
3、掌握吊运土方的各种安全操作方法,手推车运料要保持间距,掌握平稳,不得猛跑,撒把溜放,车辆停后方能装卸物、料。 4、砖垛上取,运砖要按顺序,禁止下面掏取,脚手架放砖不超过上层。
油 漆 玻 璃 工
1、各类油漆要有专门存放地点,有\"严禁烟火\"明显标志,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
2、煤油、汽油、粉 水、丙酮等调配油料要带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3、高空大于25度铁皮屋面刷油要集中放在金属桶内。 4、废油棉纱、油布、油纸等物要集中放在金属桶内。
5、刷外开窗扇必须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地方,刷封檐板、水落管等应搭设脚手架或吊架。
6、使用喷浆机,手上沾有浆水时不准开关电闸,喷头堵塞疏通时不准对人。
7、割玻璃应在指定地点进行,边角余料要集中堆放,及时处理,搬运玻璃应戴手套。
8、在高处安装玻璃应将玻璃放置平稳,垂直下放不准通行,安装屋顶采光玻璃应铺设脚手板或其他安全设施。
9、工具要放在工具袋内,不准口含铁钉,装完玻璃挂好风钩。
南通神勇(沪)嘉定党校项目部
I、电工(使用管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第2条 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持证的电工负责使用管理。
第3条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第4条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头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第5条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一、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二、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第6条 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并挂牌标志。
第7条 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符合第27条要求,并熟悉开关电器的正确操作方法。
第8条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经常维修和整洁。
第9条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不准乱剪乱接电源线。
第10条 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熔体或铁丝、铜丝、铁钉等金属体代替使用。
第11条 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禁挂晒衣服等生活用具,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
第12条 电工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技术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第13条 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一、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二、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三、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四、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五、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第14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内容共应包括: 一、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二、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三、临时用电技术交底与验收资料。 四、临时用电安全检查与安全隐患整改资料。 五、电气设备的试车、检验和调试纪录(合格)。 六、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l)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欧姆。单台
容量不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不超过100KV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欧姆。 (2)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大于10欧姆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并联等值电阻应不大于10欧姆。 七、电工维修值班和工作纪录。
第15条 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能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第16条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与机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 l)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4米。 (2)外电线路电压1一1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6米。 ( 3)外电线路电压 35--11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8米。 (4)外电线路电压154-22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10米。 (5)外电线路电压330-50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15米。 第17条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最小垂直距离:外电线路电压IKV以下为6米、l--10KV为7米、35KV为8米。 第18条 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IO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米。施工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米。
II、电工(安装管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 一般要求
第19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TN--x配电系统,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保险一箱\"的做法,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用电独立设计方案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第20条 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井应定期检查、校验,电工在操作中应穿好绝缘鞋。
第21条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第22条 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第23条 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应灭火放气。
第24条 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有胶物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第25条 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第26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以及电机设备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现场应配置专职维护电工,并做好巡视维修记录。
第27条 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二氧化碳,1211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
二、设备及内线安装
第28条 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第29条 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第30条 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应戴好防护眼镜。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第31条 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第32条 管子偎弯砂子必须烘干,装砂架子应搭设牢固,并设栏杆。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
第33条 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
第34条 安装照明线路时,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三、外线及电缆工程
第35条 电杆用小车搬运,应捆绑卡牢。人抬时,动作要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
第36条 人工立杆,所用叉本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使用机械设备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杯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第37条 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第38条 登杆操作时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控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第39条 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应上紧螺栓。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第40条 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四、电气调试
第41条 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加锁,并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第42条 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第43条 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会问。
第44条 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电阻。
第45条 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第46条 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五、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
第47条 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这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第48条 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份,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电压(千伏) 6以下 10-35 44 60-110
距离(米) 0.35 0.60 0.90 1.50 第49条 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①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②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③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④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⑤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双色(绿、黄)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⑤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第50条 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第51条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
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第52条 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或接地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分端或末端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装设位置、型式与主要特性参数选择必须适应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达到二级保护。 第53条 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它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第54条 施工现场夜间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3米。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第55条 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人火线及零线。 第56条 建筑电工应按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使用管理维护。
塔吊工和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塔吊司机应受过专业训练,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要求其了解操作塔吊的工作原理,熟悉该机械的构造、各安全装置的作用及其调整方法,掌握该机械各项性能的操作方法及维修保养技术。
第2条 塔吊必须有持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非司机人员不得操作,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司机酒后及患病时,不得进行操作。 第3条 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并向上固定好,重点检查各转动机构应正常,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第4条 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第5条 起吊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器。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第6条 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第7条 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户打开,注意指挥信号,驾驶室内应有防火防触电安全措施。
第8条 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超荷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第9条 起吊重物时绑扎应平稳、牢固,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料和物件必须用帛笼或钢丝绳绑fL$固后方可起吊。
第10条 雨天起吊,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11条 有物品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与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第12条 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端不得小于互米。
第13条 多机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各机的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第14条 通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雷雨天,应停止作业。 第15条 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吊钩、小车应移到吊臂根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须向风源,放松回转制动器,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第16条 司机必须认真做好起重机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定期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设备\"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第17条 自升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回)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心必须移至规定位置。
(2)专用电梯每次限乘3人,当臂杆口转或起重作业时,严禁开动
电梯。
(3)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4)顶升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应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5)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使吊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回转臂杆及其他作业。 (6)顶升到规定高度时,必须先将塔身附着在建筑物上方可继续顶升。
(7)顶升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力距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第18条 履带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地面必须平坦、坚实,起重机工作、行驶或停放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停放在斜坡上操作前左右履带板应全部伸出。 (2)竖立塔身应缓慢,履带前面要加铁楔垫实。当塔身坚到90度时,防后倾装置应松动,塔身不得与防后倾装置相碰。
(3)严禁带负荷行走,空车行走时塔身应稍向前倾,行驶中不得急转弯及旋转上体,转弯半径过小,应分次转弯,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4)作业结束后,应将塔身放下,并将旋转机构锁好。
南通神勇(沪)嘉定党校项目部
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电焊机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电焊机的一次与二次绕组之间,绕组与铁芯之间,绕组、引线与外壳之间,绝缘电阻均不得低于0.5兆欧。
第2条 电焊机应放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电焊机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第3条 交流弧焊机一次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米,电焊机二次线电缆长度应不大于30米。
第4条 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第5条 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第6条 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第7条 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内容器内输人氧气。
第8条 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第9条 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织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
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第10条 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第11条 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第12条 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所有接地(零)线不得串联接人接地体或零线干线。
第13条 镀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销镀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第14条 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应不大于36伏。
第15条 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更换场地移动把线应切断电源,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第16条 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第17条 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设备应维修保养,做好十字作业(清洁、
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第18条 附近堆有易燃易爆品,在未彻底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能施焊。
第19条 电焊着火时,应先切断焊机电源,再用二氧化碳、1211于粉等灭火器灭火,禁止使用泡沫灭火器。
第20条 电焊时应按现场防火制度申请动火审批手续和监护措施。
气 焊 工
1、施焊场地周围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覆盖、隔音,必须在可燃气
体或液体扩散 施焊时,经有关部门许可后方可进行。 2、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染油脂。
3、氧气瓶应有防震圈,施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
爆晒。
4、点火时灯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引起燃烧事
故。
5、在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6、严禁在 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 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7、在贮存过易燃,可燃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
除干净,并将 。
8、工作完毕应将氧、乙炔瓶气阀关好。 9、应掌握氧、乙炔瓶的安全使用规定。
南通神勇(沪)嘉定党校项目部
中小机械操作工
1、搅拌机:
(1)搅拌机安置坚实地,支架平衡,不准用轮胎代替支架支撑。 (2)开动前离全器、制动器、钢丝绳等应良好。
(3)滚筒内不得有异物,进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过和停留。
(4)运转中途不得停机,也不得满载起动。
(5)转动时严禁收工具伸进筒内,检修时切断电源,固定料斗,进筒时应有人在外面监护。 (6)作业后全面清洗干净。 1、龙门架升降机:
(1)组装后应进行验收,并进行空载,超载试验。
(2)由专人操作管理,开机前检查钢丝绳、地锚、缆风绳良好,空载运行合格方可使用。
(3)严禁载人,在安全装置可靠的情况下,卸料人员才能进入吊篮内工作。
(4)禁止攀登架体和架体下面穿越。
(5)要设置灵敏可靠的联系信号装置,做到各操作层均可同司机联系。 (6)缆风绳不得随意拆除。 (7)保养设备必须停机后运行。 (8)架体及轨道发生变形必须及时校正。
(9)严禁超载运行。
(10)司机离开,应放下吊蓝,切断电源。 3、卷扬机:
(1)卷扬机安装平整坚实,机身和地锚固定牢靠,卷扬机和导向滑轮中心线对正,距离不小于15米。
(2)作业前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等部件是否良好。 (3)钢丝绳在卷筒上排列整齐,作业时最小需保留3-5圈。 (4)作业时不准跨越钢丝绳。
(5)吊运重物需空中停留时,除使用制动器外,并用 轮保险卡牢。 (6)操作时听从指挥人员指挥,不能擅自离开岗位。 (7)作业中突然停电应立即拉开闸刀,并将运送物件放下。 4、砂轮机:
(1)砂轮机工作托架必须安装牢固,托架平面要平整。 (2)不准装倒顺开关,旋转方向禁止对着交通道。
(3)操作时应站在砂轮机侧面,不准两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 (4)砂轮不园和 剩余部分不足25毫米时更换,有裂纹立即更换。 5、蛙式打夯机:
(1)用于灰土、素土地基以及场地平整。 (2)蛙夯搬运时切断电源。
(3)手把上应装按扭开关,电源未端装漏电保护器,并对外壳做好接地保护。
(4)作业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夯击电源线。
(5)在坡地或栏软土层打夯严禁背着手牵引。 6、冷拉机
(1)操作进要控制冷拉值,不准超载冷拉。 (2)班前检查各部件、夹具、连接点紧固程度。
(3)拉钢筋两端要有防护措施,防止钢筋拉断或滑离夹具伤人。 (4)工作中禁止人员站拉线两端或跨越冷拉中的钢筋。 7、弯曲机
(1)拉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弯曲平径装好芯轴。
(2)弯曲时将钢筋一端插入转盘固定的间隙中,另一端紧机身固定,用手压紧钢筋。
(3)作业中不能更换芯轴和变换角度,换盘换向时待机停稳定后进行。 (4)弯曲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不准站人。 8、平面刨:
(1)由专业人员操作,其他人员不可作业。
(2)检查刨刀安装是否符合要求,其他附件紧固程度。
(3)设备应装按扭开关,不得装搬把开关,防止 操作,闸箱距设备不得超过2米。
(4)使用前应空转正常时才能操作,刨料时应双手持料,接料时应使用工具,不要用手直接接料,防止下料移动 伤人。
(5)刨木料上面时,手按在木料的上半部,经过刨口用力要轻,防止木料歪倒时手按刨口伤人。
(6)短于20厘米木料不得用机械,大于2米时应两人配合操作。
(7)刨料前检查是否有铁钉,砂浆, 时要减慢推进速度。 (8)调整刨口和维修时拉闸,停止转动后进行。 (9)刨花不要用手直接擦抹,及时清除周围刨花。 (10)要求装必要的防护装置。
(11)掌握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按规程作业。 9、园盘锯:
(1)设备本身有开关控制,闸箱与设备距离不超过2米。 (2)锯片必须平整牢固,锯片不能连续缺齿。 (3)安全防护装置要齐全、完整。 (4)锯片转动正常后再进行锯料。
(5)木料接近尾端时不要用手直接推进,用短木顶料。
(6)木料较长时两人配合操作,木料超过锯片20厘米方可接料。 (7)截断木料或短料时用木棍推,下手接料用刨钩,不足50厘米木料禁止锯。
(8)换锯片或维修时先拉闸停止转动后进行。 (9)及时清除木屑,不要用手擦抹台面。 (10)掌握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按规程作业。
运输车辆司机
1、载重汽车司机: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有关规定,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
(2)发动前应 变速杆放到空档位置,并拉紧手刹车。
(3)发动后应检查各种仪表、方向机、制动,灯光等是否灵敏可靠,确认周围无障碍物时方可鸣号起步。
(4)汽车涉水和通过漫水桥时应事先查明行车路线,并需有人引车,如水深超过排气管时,不得强行通过,严禁熄灭。
(5)坡道上被 熄灭停车,应拉紧手制动器,下坡挂倒档,上坡挂前 档,并 。
(6)泥泞路面应低速行驶,不得急刹车,冰雪路面应装防滑链条,下坡时不得滑行,并由低速档控制速度,禁止争刹车。
(7)动输超长、超宽、超高构件,应遵守交通部门有关规定外,还需要研究运输方案机制及安全措施。 2、机动翻斗车司机:
(1)司机按规定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车上除司机外不得带人行驶。
(3)向坑槽或混凝土料斗内卸料应保持安全距离,并 轮胎保护板。 (4)翻斗卸料时要先将车停稳,卸料时不得行驶。
(5)用完后及时冲洗,司机离开必须熄灭,挂档拉紧制动器。
一、 混凝土搅拌机操作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搅拌机应安装在坚实的基础上,用支撑架牢,注意调整好上料平台、卸料平台与使用翻斗车的高度,不准用轮胎和支撑架作支撑,应搭设防砸棚,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准使用。
第2条 混凝土搅拌机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训练,考核合格发给操作证持证上岗,无证不准操作。
第3条 使用前应检查确认离合器、制动器。安全装置等零部件齐全良好,钢丝绳完好,滚筒内不得有异物,并进行空车运转检查搅拌筒和搅拌叶的转动方向,各工作装置的操作、制动确认正常,方可使用。 第4条 混凝土搅拌机启动后,应等搅拌筒达到正常转速后进行上料,上料后要及时加水,添加新料必须将搅拌机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才能进行,不得中途停机或在满载时启动搅拌机。
第5条 搅拌机不准超载使用,进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从料斗下通过或逗留。
第6条 搅拌机在运行时,严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由无证人员代为操作。
第7条 作业中发现故障,不能继续运转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于净,然后进行检修。
第8条 施工现场需要对搅拌机进行检查维修时,应先固定好料斗,并切断电源,进入滚筒内处理障碍时,外面必须有人监护。 第9条 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料斗坑,如须升起则应用链条扣牢,
切断电源锁好电箱,清理机内外的检浆。
第10条 对搅拌机应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设备\"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二、 砂浆机操作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1条 砂浆机必须安装在坚实的基础上,注意调整好上料平台、卸料平台与使用斗的高度,搭设好防护砸棚,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12条 砂浆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考核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持证上岗,无证不准操作。
第13条 作业前应检查确认转动部位、工作装置、防护装置等零部件齐全良好有效,下料前应先空机运转,检查搅拌叶旋转方向是否正确,方可加料加水进行搅拌。
第14条 砂浆机运转中不准用水或木棒、工具等伸进搅拌筒内清理灰浆和拌料。
第15条 作业中如发现故障不能转动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简内灰浆倒出后进行检修排除故障。
第16条 作业后应切断电源,开关箱加锁,清理机身内外的灰浆,做好场地清洁工作。
第17条 对砂浆机应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设备\"十字\"作业。
三、 井架提升机操作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8条 井架安装完成,应请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9条 井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训练,考核合格后发给操作证,持证上岗。必须定机、定人、定岗作业。
第20条 使用前应先检查确认设备零部件、安全装置齐全良好有效。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情况,防护设备、电线电路、制动装置和钢丝绳应完好,符合安全操作要求,并空载试车,正常后方准使用。 第21条 升降机必须设置灵敏可靠的双向联系信号装置,各操作层均可同司机联系并且信号准确,操作者的视线应清晰,遇有不清楚时应立即停机察看,使用过程中必须管好上料和卸料人员的操作安全。 第22条 升降机严禁载人,不准吊超出吊篮长X宽X高物料,严禁超载使用。
第23条 严禁一个人操作两台或两台以上的升降机,开机操作时精神必须集中,不得在作业时谈天说笑。不准疲劳作业。
第24条 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如发现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检修,严禁在转动中用手去拉或用脚去踩钢丝绳。 第25条 禁止攀登架体和从架体下面穿越。
第26条 缆风绳不得随意拆除,凡需临时拆除的,应先行加固升降机。 第27条 必须注意检查架体和轨道,若发现变形必须立即停机并及时
纠正。
第28条 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工作的卷扬机,或从吊篮下通过。
第29条 操作人员要离开或作业完成后,应降下吊篮,并切断电源。 第30条 升降机严禁带病运转,在运转中如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开关箱加锁后方可进行维修,禁止在设备运行时进行擦洗、注油等工作。
第31条 井架必须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设备\"十字\"作业,工作完毕后
应切断电源,锁好电箱。
外用电梯操作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电梯操作工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取证后方可操作。 第2条 电梯司机应按规定检查电梯是否单独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装置。
第3条 操作前应按规定进行调试检查,检查限速器、制动器等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第4条 操作前应检查,电梯底笼周围2.5米范围内的防护栏杆必须具备,各停靠层的过桥和运输通道必须平整牢固,出人口栏杆必须安全可靠。
第5条 电梯每班首次运行时,应空载和满载运行,将梯笼升离地面
互米左右停车,检查制动器的灵敏性,确认正常后方可投人运行。 第6条 梯笼乘人、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严禁超载使用。 第7条 操作工必须做好外用电梯设备使用。维修、保养、运转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定期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和做好设备\"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般规定
第1条 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第2条 电工、架工、焊工、三机工、锅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第3条 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人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严禁赤脚或穿三鞋(拖鞋、硬底鞋、高跟鞋)。在没有任何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好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的出人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高处作业(高度距基准2米及2米以上)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第4条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搬移或拆除。需要搬移或拆除的,必颌经工地施工员或安全员同意。 第5条 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四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五临边(无外架的屋面周边、无外架楼层的周边、无阳台栏杆的周边、框架结构的楼层周边、跑道斜道卸料平台的两侧边)等危险处,应设置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第6条 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带。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第7条 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垦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逢、疏松或支撑走动,要及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施工机械设备距坑边水平距离(一般不小于15米)和材料堆放高度(不超过1米)。往坑槽运材料,应由专人指挥。
第8条 在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上或往下抛掷物料和工具。
第9条 在施工现场,不懂机电设备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拨弄机电设备。 第10条 在施工现场,不准乘坐井字提升机,不准喝酒上班,不准开玩笑,不准使用童工,不准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上岗。
第11条 班组人员作业后落手清必须做到无\"五头五底\"(砖头、灰头、柱头、钢筋头、木头)。
第12条 作业班组必须一周开展一次\"三不伤害\"的教育(不伤害自已、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
第13条 在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对五小设施(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浴室)搞好整洁卫生,对施工场地和周围作业环境做到不扰民不污染。
第14条 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
混凝土泵送四字经
jjxxy.cn99.com 2003-4-24 东南建设安全资讯网
施工灌砼,泵送有功,工序得当,融会贯通; 准备、泵送、配合、收工,步步得法,每每成功。 准 备
上班检查,整机完好,搅拌料斗,异物排空; 盘点工具,按章加油,主油卸荷,电门开通。 待机运行,仔细观察,动作清楚,重点润滑; 停机断电,卸荷处理,警示安全,等待开工。 泵 送
指导布管,事必躬亲,泵管接通,不堵不松; 级配合适,心中有数,泵水泵浆,浆稠易通。 统一指挥,未通忌停,慢中求稳,泵送畅通; 适时停泵,前后衔接,抽空查机,有备无患。 配 合
灌砼施工,泵送居中,前后呼应,前堵后攻; 不堵则快,不慌才通,看料泵送,泵泵都中。 遇堵不急,思路清晰,查清缘由,巧计疏通; 弯管易堵,锥管难通,停机过久,振动好通。漏浆离析,紧固管卡,停泵怠工,适时反抽;管线太长,须加固定,发生断管,反泵回抽。断管接通,及时排气,操作稳妥,切忌猛攻;泵是死物,人要灵通,全程通晓,事事轻松。收 工
泵送完毕,不忘泵水,管道清洗,操作讲究;断开泵口,冲洗设备,活塞加油,润滑打通。反复检查,停机卸荷,填表写实,关机收工;泵送工法,源于实践,推广应有,完善提高。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