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宣传信息工作,更好地发挥宣传信息在沟通情况、交流经验、推动工作、服务决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我镇各方面取得的成就和文明建设成果,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外部形象,特制定本考核奖励办法。
一、考核对象
镇党政办、镇直各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二、考核时间
每年1月1日——12月31日
三、宣传重点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战略部署和镇党委、镇政府重点中心工作,以宣传全镇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项事业建设取得的积极成效和成功经验为主线,着重宣传我镇实施脱贫攻坚、招商引资、环境保护、基层党建、产业经济、现代特色农业发展、土地增减挂钩置换、人居环境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的动态、典型经验、创新作法。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我镇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方针、政策、工作部署等方面的情况。
(二)各级领导来我镇检查指导工作、现场办公、调查研究的情况,以及我镇贯彻落实领导讲话精神的情况。
(三)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程进展情况、最新动态以及亮点、创新措施。
(四)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工作动态、取得的成绩以及在开展工作中得出的好经验好做法。
(五)围绕我镇中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热点、难点问题以及群众对我镇工作的反映、建议,组织调查研究等方面的情况。
(六)我镇重要事件、重大活动开展情况。
(七)各村、镇直单位在落实工作中的创新方法、典型经验。
四、信息、新闻报送途径
信息报送坚持逐级、归口“两个”原则。各村各类信息向镇党政办、镇直各有关单位进行报送;镇直各单位各类信息向上级主管单位报送的同时,向镇党政办进行报送。各村、各单位报送的信息经镇审核后,报县委办、政府办及县以上媒体、平台。
镇级:微信群、镇邮箱*****。
县级:县委办、县府办信息刊物及网站,《***》、**电视台、智慧**、**组工等工作平台。
市级:市委办 、市府办信息刊物及网站,以及《**》、《**》、**电视台、市工作动态交流等。
省级及以上:省两办信息刊物及网站,以及《**日报》、《人民日报》、中央及省电视台、人民网等媒体。
五、报送要求
(一)坚持实事求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全镇工作的整体情况、具体措施、工作经验、工作成绩;信息的内容要真实,情况清楚,准确无误。
(二)强化效率意识,提升信息的时效性。重、特、大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送;工作动态要在当日内报送,约稿类信息按时间要求报送。
(三)树立精品意识,提高信息的质量。要善于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关注热点,剖析难点,捕捉亮点,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报送适用的信息。稿件要主题鲜明、文题相符、图文并茂、条理清晰、文字精炼。工作动态类信息字数应控制在1000字以内,重大情况反映及重要工作经验等综合性信息,篇幅应控制在2000字以内;调研报告、先进事迹介绍篇幅一般不超过3000字。
(四)严格信息报送审批程序。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必须由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必须由镇党政主要领导审签。向新闻媒体投稿的稿件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投稿,重大题材以及涉及敏感性问题及难点问题的稿件,必须经镇党政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投稿。未经审核发布的,不计入考核奖励范围,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给予相关单位主要负
责人及撰稿人党政纪处分。
六、考核评分标准
(一)网络媒体采用。被中央级网站采用的信息,每篇奖励500元;被省级网站采用的信息,每篇奖励300元;被市级网站采用的信息,每篇奖励200元;被县级网站采用的信息,每篇奖励50元。
(二)内部信息、简报刊物采用。被国家级内部信息刊物采用的信息,每篇奖励500元;被省级内部信息刊物等采用的信息,每篇奖励400元;被市级内部信息刊物采用的信息,每篇奖励200元;被县级信息简报采用的信息,每篇奖励100元。
(三)报刊杂志采用。被国家级党报党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党建》、《长安》等刊物采用的信息,每篇奖励2000元;被省级报刊《河南日报》及农村版等采用的信息每篇奖励1000元;被市级报刊采用的信息,每篇奖励200元;被县级采用的信息,每篇奖励50元。
(四)电视台报道。被中央电视台等国家级电视媒体采用的宣传我镇正面的电视新闻稿件,每条奖励3000元;被**电视台等省级电视媒体采用的电视新闻稿件,每条奖励2000元;被**市电视台采用的电视新闻稿件,每条奖励500元。
(五)图片信息。被中央级网站、报刊采用的图片信息,每张图片奖励500元;被省级网站、报刊、杂志采用的图片信息,每张图片奖励300元;被市级网站、报刊、杂志采用的信息,每张图片奖励100元;被县级网站、报刊采用的信息,每张图片奖励50元。
七、通报与表彰
镇党委、镇政府对各单位信息采用数量及得分情况每月月初统计上个月各单位得分情况,实行月通报、季考核、年奖惩。同一信息被不同单位采用,按采用单位最高级别计分、发放奖金,不重复奖励。对各单位信息采用数量及信息宣传工作整体水平进行综合考评,对完成信息任务的报送达标单位。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单位和信息报送人员给予通报表彰;对信息宣传考核后2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在全镇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本办法从自下文之日起执行,镇党政办负责解释、采用信息的审核、统计、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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