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耕地不能申请未宅基地。
基于我国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农村耕地基本是不允许建房的,因此是不可以申请为宅基地的。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5条,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选址无法避开的,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收的,须经国务院批准.另外《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非农业建设不得占用耕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一、农村怎么获取宅基地
1.申请
提交给团体的农民“农村家园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和《农村家园承诺书》进行书面申请→组集体收到农户申请表后,召开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屋层高和面积等情况进行公示,组集体将公示无异议并签署意见的农户申请表、承诺书、公示资料、会议记录等材料报村集体→村集体召开会议,对组集体上报村料进行讨论,审查通过签署意见后,村集体将有关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内设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审,审批后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2.按户获取
农户家庭成员长大成人结婚后,可以到户籍登记机关申请分户,可以通过分家取得住宅,通过分家取得住房仍然无法满足新家庭生产生活的,可以通过申请家园,合法取得家园建房.
3.继承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依法继承农村房屋的孩子,可以向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设立的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地产证”,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和房屋期限.家园使用权.
4.通过转让获得
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在依法自愿平等协商基础上,农户可以受让本集体经济组织其他农户的住宅,从而取得家园使用权.
二、宅基地的退还手续有哪些
(一)申请人持以下材料向当地国土资源所(分局)提出申请:
1、自愿退出宅基地的申请表(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意见;现有居住场所的证明材料;不再重新申请宅基地的承诺等);
2、宅基地使用权证或其他证明材料;
3、家庭户口簿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材料;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当地国土资源所(分局)对退出宅基地申请进行初审。经初审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报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同意,并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现有宅基地状况,拟退出宅基地的面积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在所在村民小组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申请人与国土资源所(分局)签订《自愿退出宅基地协议》。
(三)国土资源所(分局)应自签订《自愿退出宅基地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自愿退出宅基地协议》以及有关材料报国土资源局审批。
(四)经审核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国土资源局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注销宅基地使用权证。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我国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专门制定了退耕还林的政策,因此耕地是不可以被占用的,也不能被申请为宅基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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