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没有具体规定,一般是第二个工作日公告。不发布公告,股票将处于停盘状态,不能交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二条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