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商标业务,商标规费全部从代理组织在商标局的预付款项中扣除,申请人无须直接向商标局汇款缴纳费用,由代理机构向商标局支付商标规费。
2、申请人可以选择大楚知识产权,大楚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七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缴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另定。
第七十三条 本法自1983年3月1日起施行。1963年4月10日国务院公布的《商标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其他有关商标管理的规定,凡与本法抵触的,同时失效。
本法施行前已经注册的商标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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