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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什么时候进去?

2022-01-16 来源:尚佳旅游分享网

1、该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的财会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

4、本罪主观上是故意犯罪。客观方面要达到“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侵害的客体是会计凭证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市场经济管理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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