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亲情账号可以共用钱。
1、可以共同使用的。医保卡亲情账户里的钱不是互通的。它们归属各自的所有人,不能转移到其他人的账户里。只是为了方便家人使用开通了可以相互通用的功能。一家人中,有可能有的人身体健康不一样,身体好的人基本用不着医保卡里的钱,身体差点的人可能不够用,这样就可以相互调剂使用。可以给家人支付哪些费用:定点医院符合医保规定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定点药店买药、医疗器械、医用耗材(比如助听器、血糖仪等);符合规定的体检、疫苗费;支付医保的保费。
2、个人账户家庭共同使用,是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历年结余资金,从仅限职工本人使用,拓展到可以给配偶、父母及子女等家庭成员共济使用。账户有结余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以自愿组建家庭共济网,将本人已参加本市职工医保或者居民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作为共济成员。家庭共济组网后,通过数据共享,参保人使用自己的社保卡(或医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或者去定点药店配药,结算时可以实现共济资金便捷、无感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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