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涪法建办[2011]3号
关于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营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浓厚法制氛围,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市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挖掘和大力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充分运用普法依法治理的有效方式和载体,对创建文明城市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深入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为创建工作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法治支撑。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普法与依法治理为抓手,通过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市民以创建文明城市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知晓率、参与率,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成为全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自觉行为。
二、主要任务
各地、各部门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动力,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将法制宣传教育做好做扎实。
一是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探索建立重大决策前学习相关法律的制度和干部提拔任用前实行法律培训或学法考试的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法制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制定年度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法制教育。坚持公务员日常法制教育制度、任职考试考核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学法登记制度,通过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努力做到认识上有新提高、方法上有新突破、工作上有新成效,不断拓宽学习渠道,提高学习效果。
三是继续抓紧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努力培育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注重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机制;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在青少年法制宣传中中的重要作用;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
四是进一步推进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完善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意识。
五是更加重视农村与社区的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和“平安和谐社区建设”,以“法律进社区”和“法律进乡村”活动为切入点,积极推动村(居)、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提高村(居)、社区的法制化管理水平,促进村(居)、社区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把年度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群策群力,扎扎实实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加大宣传,扩大影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专栏、简报等载体,协调和动员各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使全区居民都主动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2、总结经验,及时推广。要及时总结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树立一批先进典型,争取更多的市民群众对创建活动的了解和认同,结合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不断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知晓率、支持率和影响力。
3、加强督导,力争特色。全面掌握创建活动的进度,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抓点带面,将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做得更加有声有色,生动活泼,努力开创普法工作新局面。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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