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我县学校(含托幼机构)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提高预防传染病和处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保护师生员工身心健康,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区、市《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学校传染病防控能力,强化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有效控制学校传染病暴发疫情,保障学生群体健康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防控工作组织领导。 成立平罗县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县长任组长,卫生、教
体局局长任副组长,负责全县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方案制定和协调推进等。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遇重大事项可临时召开。
(二)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教育体育局牵头,卫生健康局配合,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 建立“医教” 联合体,实行学校与医疗卫生机构结对,校医与医务人员结对,共同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制度。结对医疗卫生机构由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属地结对。结对人员由结对单位指定。结对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要联合成立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组织机构,规范制度流程,明确职责任务,落实责任到人。结对医疗卫生机构每月对结对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指导,发生疫情时驻点指导。学校应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做好落实。县卫生健康局、教体局进一步完善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通报制度。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建立每季度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通报制度,通报内容以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存在的问题为主。结对医疗卫生机构要每季度评估结对学校传染病疫情发生风险,排查重点措施落实情况。学校应在开学前、学期中和学期末开展传染病疫情隐患自查自评自改,将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进一步强化健康教育促进工作。 学校应每学期利用课堂、讲座、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
的传染病防控知识健康教育,结对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支
持,内容包括常见传染病的基本知识、 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提高学生传染病预防控制意识和应对能力。学校可根据传染
病防控工作需要对学生家长开展传染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告知其配合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
(四)进一步加大常规措施落实力度。 学校应落实学生健康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学生体检和健康筛查组织工作。学
校教职员工中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传染期内或在排除传染病前,不得从事易使该传染病
扩散的工作。 应按照有关标准保障学生的饮食、 饮用水安全,提供安全、卫生的环境设施,消除鼠害和蚊、蝇、蟑螂等病
媒生物危害。应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寄宿制学校应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洗漱等卫生设施。应按照相关规范保障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人均使用面积,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
(五)进一步抓好学校疫情监测排查。 学校班主任应每日对学生进行晨午检,了解学生的出勤和健康状况。重点检
查学生中有无发热、皮疹、腹泻、黄疸、结膜充血等症状发生;调查了解学生缺勤原因、所患何种疾病等信息。晨午检中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应及时告知学校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学校出现同一宿舍或同一班级, 1天内有 3例或连续 3天内有多个学生( 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有共同用餐、饮水史;个别学生出
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学校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应在 24小时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对医疗卫生机构和疾控机构报告。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应在 2小时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对医疗卫生机构和疾控机构报告,结对医疗卫生机构、疾控机构要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再由当地政府层层上报,同时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要逐级向上一级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建立纵向和横向长效信息报告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学生儿童
传染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应及时通报疾控机构。各级疾控机构应严格落实传染病网络直报信息审核制度,发现学生传染病病例应第一时间启动干预措施。
(六)进一步做好学校传染病疫情处置。 一旦出现学校传染病疫情,卫生健康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共同做好处置工
作。疾控机构要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关疫情处置指导工作,应尽快查明原因,并明确学校防控职责,对于重大疫情,必要时要协助做好疫情处置工作。学校应立即启动传染病应急响应,采取以病例管理和密切接触者筛查、传播途径阻断、预防性干预为主的处置措施,严防疫情传播蔓延;应严格执行传染病病例休学复课管理措施,教职工复岗、学生复课需持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卫生监督机构要及时介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职责分工
(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监督指导学校落实传染病防
控措施,指定结对医疗卫生机构; 通报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预警提示;组织疫情处置等。
(二)教育行政部门。 负责组织学校落实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传染病防控措施;牵头建立学校传染病结对工作制度;通报、报告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适时向学校发布传染病疫情防控预警提示;组织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技能培训;协调疫情处置,实施督导检查,加强保健教师、校医配备和校医务室建设等。
(三)结对医疗卫生机构。 负责落实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结对工作;指导结对学校完善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措施、落实健康教育、开展传染病防控培训;报告疫情信息,开展隐患排查,疫情发生时驻点协助开展疫情处置,配合疾控机构做好疫情处置效果评估。
(四)学校(含托幼机构)。 负责落实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传染病防控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结对工作;负责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组织机构,健全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报告疫情信息,协助开展疫情处置;落实健康教育;加强校保健室或卫生室建设,强化保健教师、校医队伍配备培养;严格执行卫生健康部门提出的疫情处置措施等。
(五)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负责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调落实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提供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技术支持,指导结对单位落实好相关制度措施,实施相关医务人员和校医培训,定期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学校和卫生监督机构通报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预警提示,提出防控建议,提早干预学校重点散发疫情,及时处置学校聚集性疫情,评估疫情处置效果。
(六)卫生监督机构。 负责监督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学校落实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传染病防控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传染
病防控工作,完善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在 2019年 7
月中旬前完成结对等工作制度的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建立结对工作制度,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学校是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结对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可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形式进行结对,保证结对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 卫生健康、教育行政部门将定期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并将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对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年度相关考核内容。卫生监督机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定期对学校、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以及相关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执法
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严格责任追究。 对于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措施不力,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或造成学校聚集性疫情发生,后果严重的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个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有关纪律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凡发生重大学校聚集性疫情,将调查各个防控环节责任落实情况,并启动问责机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附件: 1、平罗县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2 、学校医疗机构结对安排表
附件 1
平罗县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蒋新录
丽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县教体局副局长 县疾控中心主任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县教体局体育中心副主任
县卫生健康局疾控健康室主任
县市场监管局餐饮食品监管科科长 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室主任 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室主任 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室主任
副组长:钱
雍珍善
员:高金梅
胡新华 叶尚聪 王玉林 雍慧琴 徐
洁
成
尹志强 卢 杨
君 霞
王学琴
各医疗机构院长、各学院、托幼机构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疾控科,钱丽
同志兼任主任,负责全县学校传染病防控日常工作。
附件 2
学校医疗机构结对安排表
体检单位
城关社区卫生服务站 城关社区卫生服务站 东街社区卫生服务站 东街社区卫生服务站 太西社区卫生服务站 东街社区卫生服务站 东街社区卫生服务站 新区社区卫生服务站 新区社区卫生服务站 城关社区卫生服务站 城关镇中心卫生院 城关镇中心卫生院 东街社区卫生服务站 新区社区卫生服务站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学校名称 城关一小 城关二小 城关回小 城关四小 城关五小 城关六小 城关七小 城关八小
平罗回民初级中学
平罗四中 平罗五中 平罗六中 平罗七中 平罗八中 合计
学生数 1441 1896 1866 1931 1393 1326 1154 2271 2136 2246 403 927 1604 919 21513 678 143 821 235 324 329
备注
15
崇岗镇中心卫生院
16
崇岗九年制学校 崇岗寄宿制学校 合计
沙湖中心卫生院 姚伏镇中心卫生院 通伏乡卫生院
17 18 19
沙湖小学 姚伏小学 通伏小学
头闸镇中心卫生院
渠口乡卫生院 高庄乡卫生院
20 21 22 23 24
头闸九年制学校 渠口九年制学校 高庄中心学校 黄渠桥九年制学校
惠北小学 合计
宝丰小学
灵沙九年制学校
西灵小学 统一小学 合计
陶乐中学 陶乐一小 陶乐二小 庙庙湖小学 合计
红崖子小学 红瑞燕宝小学 合计
195
239
328
534 109 643
黄渠桥镇卫生院
宝丰镇卫生院
25 26 27 28
454
1098 114
87 1299 1321 491 328 775 2915 224 1171 1395
灵沙乡卫生院
29 30
陶乐镇中心卫生院
31 32
33
红崖子乡卫生院
34
总计
3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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