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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2021-07-22 来源:尚佳旅游分享网


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1、适用范围和目的

2、编制依据

3、引用术语和定义

4、职责

5、安全管理的内容

6、记录表格

1、适用范围和目的

1 .1 适用于所有输变电工程。

1 .2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规范工程建设期间安全管理行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壹、预防为主”的 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工程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职工于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杜绝重大人身伤 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的目标。

2、编制依据

2 .1 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建设的有关法令;

2 .2 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2 .3 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2 .4 四川省电力公司关于安全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2 .5 工程合同有关条款及规定。

3、引用术语、定义

上述编制依据所列文件采用的术语、定义;

4、职责

4 .1 指挥部(项目部)

4 .1 .1 依据四川省电力公司规定的职责,指挥部(项目部)对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总体监督和管理, 监督监理、施工承包商履行合同规定的有关安全职责和义务。

4 .1 .2 组建由指挥部(项目部)、监理、施工承包商等第壹安全责任人组成“现场安全委员会”,且通过安 全委员会领导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

4 .2 监理

4 .2 .1 履行合同委托范围的安全职责权限,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监督施 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对违章行为提出纠正及整改意见。遇到威胁安全和质量的重大问题时,提出“暂 停施工”通知,提供服务,解决问题,争取早日恢复施工。

4 .2 .3 审查、核准施工承包商的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措施、计划、作业指导书。

4 .2 .4 于施工过程中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

4 .3 施工承包商

4 .3 .1 按工程承包合同有关要求和现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制定各级安全责任者的职责且于工程 项目中实施。

4 .3 .2 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负责。

4 .3 .3 依据“技术管理制度”制定施工方案、组织措施、实施计划、施工技术作业指导书、质量和安全保 证措施且报监理审查、批准后认真贯彻执行。

4 .3 .4 执行监理和指挥部的管理意见,接受安全管理监督。

5、安全管理内容

5 .1 安全监察机构

施工承包商应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成立施工安全监察机构,且于工程开工前,报监理和指挥部备案。

5 .2 施工的安全管理

5 .2 .1 施工承包商必须编制和有效实施安全技术和安全施工措施。

5 .2 .2 施工承包商编制重大施工、带电或临近带电设备作业、大件运输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必须明确安全内 容,符合编、审、批程序和时效,接受监理的监督、检查。

5 .2 .3 监理审查、 批准施工承包商提出的大型安装、 带电或临近带电设备作业、 大件运输(包括运输路径) 等重大施工方案、技术方案、施工准备、作业条件、组织措施、质量保证、安全措施等。

5 .2 .4 用于施工的工器具、设备必须具备合格证明材料和定期检验标识且经监理检查和确认。重要承荷设 施、绳索、工器具必须做负荷试验。

5 .2 .5 高空作业、深坑作业、爆破作业、带电或临近带电设备作业等必须进行安全监护制或工作票制。

5 .2 .6 合理配备和使用施工安全设施、安全器具、安全防护用品。

5 .3 安全检查

5 .3 .1 指挥部组织定期安全大检查(每年不少于俩次)及不定期安全检查,编写且发布安全检查通报。

5 .3 .2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填写“安全施工问题通知书”送有关施工承包商限期整改。发现重 大或涉及施工现场安全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且同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5 .4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5 .4 .1 监理施工承包商应按有关规定建立安全工作会例会制度,协调、解决安全施工中的具体问题,检查 本单位安全目标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研究对策提出下壹阶段的安全工作要求。

5 .4 .2 安全工作例会形成会议纪要,有完整的记录且保管存档。根据现场施工实际情况,安全工作例会可 和现场调度会同期召开。

5 .5 对施工分包商的安全管理

5 .5 .1 施工承包商对施工分包商的安全全面负责。

5 .5 .2 施工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必须由其安监部门或监理对分包商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5 .5 .3 施工承包商对分包商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 指导、 教育、 考核的责任,严禁以“包”代管,以“罚” 代管。

5 .6 安全奖惩及事故处理

5 .6 .1 施工承包商应制定本工程的安全奖惩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对安全方面的好 人好事进行表彰、奖励。

5 .6 .2 施工承包商对施工期间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应严格依据有关规定,按“三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 调查、分析和处理。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必须及时口头方案监理、指挥部和所于地政府主管部门, 24 小 时内提交书面事故方案。

5 .6 .3 施工承包商于施工期间的安全报表,除按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程序向有关单位、部门方案 外,仍应报送监理。

5 .6 .4 施工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和主持;指挥部、监理参加且协助调查,配 合开展相应工作。

5 .6 .5 现场调度会、 工程简报、 监理月报中均要通报安全施工情况,提出存于的安全问题及限期整改意见。

6、记录表格

使用“安规”和“监理典型表式”的相应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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