寝室卫生扣分标准:
一、寝室地面:有明显果皮纸屑,有塑料袋等杂物,地面有明显积水、脚印、痰迹、灰尘等。(特别是床底下、墙角、门后、桌下)。稍差扣0.1分,情况明显扣0.3分,严重扣0.5分,很严重扣0.7分。
二、墙壁门窗:墙上乱贴、乱画、墙上有积尘;有脚印;有损坏。扣0.1分,0.3分,0.5分,具体情况视严重程度而定。
寝室玻璃有污渍,有破损现象,门后挂放的衣物品不统一不整齐,扣0.1分,0.3分,0.5分,具体情况视严重程度而定。 三、桌椅:桌面不干净不清洁,桌上物品摆放不整齐,扣0.1分,0.3分,0.5分,具体情况视严重程度而定。
寝室椅子摆放不整齐,每张椅子扣0.1分。
四、床铺:床单不干净不清洁,棉被没有叠成方块,上下被子没有对齐摆放,每床扣0.1分。床上有杂物(如衣架等),人不在寝室时床边挂任何衣物,人在寝室时床边挂衣物每张不得超过3件。按情况的严重性分别可扣0.1分,0.3分。 五、阳台:阳台有积水,有泥渍,垃圾等看上去不整洁时,按情况的严重性分别可扣0.1分,0.3分,0.5分。
六、卫生间:地面不净,有积水、污渍,洗漱台不干静洁,用品摆放不整齐,墙面挂物不整齐不统一。厕所的蹲坑有污渍。按情况的严重性分别可扣0.1分,0.3分,0.5分,0.7分。
七、垃圾处理:大一寝室洗漱间的垃圾未及时清理、超过三分之一,寝室室内垃圾桶里不得有垃圾,大二晚上垃圾桶里的垃圾不得超过垃圾桶口。每个垃圾桶扣0.1分。
八、室内:寝室内无明显异味,若有,按情况的严重性分别可扣0.1分,0.3分,0.5分。 寝室纪律扣分标准:
一、大功率电器:发现大功率一律没收并扣0.3分,人不在寝室时一个切断所有的电源。被检查人员发现寝室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将上交致辅导员办公室。
二、文明:辱骂,顶撞,不尊重检查人员或者寝室未打扫拒绝检查者。扣纪律分1分。
三、熄灯:在22:00寝室必须熄灯(周一至周五、周日),未按时熄灯的寝室,每个扣纪律分1分。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 晚归:大一每周两次晚归检查,时间在21:20开始检查。
大二每周两次晚归检查,时间在21:45开始检查。
查到晚归不归的同学需出示班主任签名或系里领导签字的请假条。未能出示请假条者将进行系里通报批评。扣纪律分1分。
晚自习:晚自习去阅览室进行晚自习的学生,需在班长处进行假条请假,需严格遵守学校晚自习的时间,若提早离开阅览室,一经发现,直接通告批评。(和学习部共同监督)
检查时间安排:系里的大一所有寝室卫生检查每周两次抽查式,分别在早自习和晚自习两个时间段。 晚自习检查的安排在20:00开始。
大二所有寝室卫生每周两次,安排在晚自习20:00检查。(上述情况之外可能还会在其他时间进行抽查,时间不定) 备注:系里查到大功率电器没收后去辅导员办公室领取,并进行通报批评。(累计 三次通报批评后将进行一次记过处分,记过处分将记入档案,院里查到直接网上通报)。
大功率电器不包括吹风机,电脑,手机充电器、台灯。人不在寝室时必须切断寝室的所有电源(电灯、排风扇等)。 寝室物品使用程度要适当,如有损坏院里将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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