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宝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常宝股份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常宝股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38号文核准,于2010年9月8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6.7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6,210,0O0.00元,2010年9月13日收到承销商中投证券汇缴的各社会公众普通股A股股东认购款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56,000,O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110,210,000.00元,另扣除审计验资、律师及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5,799,400.00元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04,410,6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苏公W[2010]B09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分行设立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款专用,并与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专户银行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分行 银行帐号 32001628636059108666 32001628636059108289 期末余额 992,892,002.47 0.00 三、201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和节余情况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资金11,275.54万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123.73万元,手续费0.05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99,289.20万元。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 2、银行手续费 3、支付上市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 1、利息收入 三、期末余额 11,275.54 0.05 6,179.94 123.73 99,289.20 金额 2010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10,441.06 0 0 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截至期项目达到预本年度是否末投资定可使用状实现的达到11,275.54 11,275.54 项目可行性是承诺投资项目和超是否募集资金调整后本年度投截至募资金投向 已变承诺投资投资总入金额 期末
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ERW660焊管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 - 否 - 总额 额(1) 累计进度投入(%)(3)=金额(2)/(1) (2) 态日期 效益 预计否发生效益 重大变化 77,381.60 77,381.60 77,381.11,272012年0611,275.54 14.57% 60 5.54 月01日 77,381.11,2711,275.54 60 5.54 - - 不适否 用 - - -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 无 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04,410,600.00元,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到位情况业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苏公W[2010]B090号《验况 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773,816,000.00元,超募资金为330,594,600.00元。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上市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0)E1242号《关于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10年8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先期投入及置换情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1,275.54万元,项目的具体投况 入情况如下:土地款人民币72,060,480.00元,设备购置人民币40,694,966.52元。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公司的保荐机构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公司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11,275.5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参见2010年9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网等媒体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0-00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存放于公司和子公司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行的募集资金专项金用途及去向 账户,账号分别为32001628636059108666和32001628636059108289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无 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变更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五、中投证券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工作
中投证券常宝股份项目组对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手段包括:获取常宝股份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说明,以及使用的具体明细表;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检查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资料;与公司财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等谈话,询问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等。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投证券认为:常宝股份201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常宝股份编制的《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倪 霆 葛绍政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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